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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的产生由来已久,国内外学者、专家和研究机构对我国债务问题进行了一些深入的研究,地方债务问题近年来更是受到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特别关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实现了飞速的发展,全国地方经济建设如火如荼,在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设施建设、城镇化建设上实行了跨越式发展,而这些建设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我国地方政府却没有发债权,于是我国地方政府利用财政部代发债券(包括后来自行发行的债券)、地方融资平台公司等方法举借债务。地方政府债务不仅仅为我国地方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民生改善等方面卓有成效,更是在应对亚洲金融危机和次贷危机立下了汗马功劳。然而,由于在财政体制、经济体制、监管体制、行政体制等方面不完善,为违规举借债务提供了土壤,同时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规模和增速都产生了巨大的变化,为债务危机的产生埋下了一颗地雷,引起了中央政府的格外注意。我国依法对地方政府债务进了几次审计,于3013年12月底公布的数据出乎人们的意料:地方政府债务总规模接近18万亿,较上一次也就是2010年底的审计结果增长了67%。此后审计署没有再对地方债务进行清查,而是由地方政府自行上报,2014年底,我国地方政府上报的三类地方债务总额达到24万亿,短短的一年半又增加了超过6万亿的债务,增长规模再次让人大跌眼镜,直接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高达15.4万亿。2015年随着新《预算法》的实施以及财政部关于地方政府债务置换的有序进行,地方债务的规模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其背后的风险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缓解,但风险并没有消失。债务率超过100%的市本级有100多个、县级有400多个,在总体债务率89%的情况下,个别省份和一些数量庞大的市县债务将威胁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安全,债务问题必须要得到有效的解决。本文从地方债务的相关概念和理论概念为基础,并在第一章进行了详细的介绍;第二章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现状进行了梳理,分析了地方债务风险的几种情况;第三章分析了我国地方债务风险产生的原因,包括财政体制、经济体制、金融体制和行政机制等方面;第四章介绍国外一些处理地方债务的经验和办法,以期给我国处理地方债务风险以启示;第五章在前面几章分析的基础上,提出防范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对策,以避免债务危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