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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的飞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环境问题日趋严重。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全世界最难解决的问题之一,受到越来越多的各国政府、企业与社会公众的关注。企业作为经济活动中的最基本单位,作为污染物的主要排放者,承担着环境保护的重大责任。企业有责任通过环境信息披露,向利益相关者传递环境信息,为投资者、债权人、政府部门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决策有用信息。但是,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情况并不乐观,多数上市公司更多的将信息披露理解为公司必须履行的一种强制性义务,而不是从公司战略角度出发向外部信息使用者积极揭示信息、解决信息不对称、提升公司价值和实施战略管理的关键途径。因此,我国企业缺乏披露环境信息的内在动力,导致证券市场环境信息供给不足,不能满足利益相关者的决策需要。本文对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与企业价值之间的相关性进行研究,解释两者之间内在关联与作用机制,从而合理引导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行为,提高企业披露环境信息的内在动力,提高证券市场的信息供给,不论对我国环境保护还是推动证券市场的持续性发展都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本文首先在环境信息披露动因理论的基础上,从理论角度阐述环境信息披露水平与企业价值之间的内在关系及其作用机制,对两者之间的关系进行理论研究。再次,本文结合我国企业特征,选取2011年深沪两市A股部分重污染行业的203家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对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与企业价值之间的相关性进行实证研究。利用托宾Q值度量企业价值,作为被解释变量;通过对年度报告进行内容分析,构建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替代变量——环境信息披露指数,作为解释变量;通过理论分析,结合我国特殊研究背景,将公司规模、财务杠杆、盈利能力、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以及独立董事比例作为控制变量,进行实证研究。实证检验结果表明: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水平与企业价值显著正相关;同时,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水平不高,披露情况不容乐观;公司规模、资产负债率、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显著影响我国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水平。最后,结合本文的研究成果,对企业管理者、政府部门以及监管部门提出相关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