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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观察腹针配合体针对气滞血瘀型痛经的影响,并进行可应用性评价,为进一步拓展的临床应用提供研究依据。 方法:2007年3月~2008年12月于广西中医学院以及中央戏剧学院普查的符合纳入诊断标准的痛经患者共60例,查随机数字表分为2组,观察组30例,对照组30例。观察组采取腹针配合体针的方法治疗,对照组采取口服去痛片的方法。对60例参加试验的人员连续治疗3个月,三个月内每次月经第一天要填痛经问卷调查表和疼痛分级的标尺,并配合实验室对经血中前列腺素含量进行检测,观察实验结果,并进行两组疗效的比较。 结果: 1、经三个月治疗后,观察组30人,显效10人,占33.3%;有效18人,占60%;无效2人,占6.7%;总有效率93.3%。对照组30人,显效7人,占23.3%;有效12人,占40%;无效11人,占36.7%;总有效率为63.3%。治疗前后疗效经Ridit分析,P<0.05,腹针配合体针治疗气滞血瘀型痛经组的疗效好于去痛片组。 2、痛经程度通过疼痛分级的VAS评定,治疗前观察组与对照组疼痛积分比较无显著差异(P>0.05),治疗后观察组疼痛积分与对照组比显著降低(P<0.05),腹针配合体针可以明显改善气滞血瘀型痛经患者的疼痛。 3、中医临床证候通过《中药治疗痛经的临床研究指导原则》的评分标准评定,治疗前观察组与对照组中医临床证候积分比较无显著差异(P>0.05),治疗后观察组中医临床证候积分与对照组比显著降低(P<0.05),说明腹针配合体针可以明显改善气滞血瘀证痛经患者的腹痛、坐卧不宁、面色晄白、冷汗淋漓、腰部酸痛等症状。 4、治疗前后痛经妇女的前列腺素(PG)的变化。治疗前观察组与对照组血浆中PGF2α水平比较,差异无显著性意义(P>0.05);治疗后治疗组与对照组PGF2α水平均有明显下降,其治疗前后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观察组痛经患者血PGF2α水平治疗后较治疗前显著下降,两者之间有极显著差异(P<0.05)。治疗后对照组 PGF2α水平治疗后较治疗前有下降趋势,有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前后观察组和对照组差值比较有显著性意义(P<0.05)。可见痛经患者血浆中PGF2α水平明显升高,观察组能明显降低痛经患者的PGF2α水平,其疗效优于对照组。 结论:腹针配合体针治疗气滞血瘀型痛经组的疗效好于口服去痛片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