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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规模日益扩大,传统的城市土地使用制度以“无偿、无期限和无流动”为特征,土地利用效率低下,而地方政府在“土地财政”思维下又将大量农村土地违规投放土地市场,严重扰乱我国土地市场的正常秩序。这一背景下,西方国家的土地储备制度被引入我国,并初步取得成效。但是由于缺乏相应的理论支持和运作模式指引以及尚未出台全国统一的法律政策规范,实践中出现了许多问题。因此有必要在借鉴国外成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对土地储备制度进行探索研究,尤其是从法律角度进行分析,争取早日制定出一套完整的法律规范体系,引导我国土地储备制度规范运行。本文除引言和结语部分外,分为以下五个部分:第一部分首先分析土地储备的定义,综合目前国内学界的各种观点,提出本文中笔者所持观点。随后分别论述土地储备制度的基本内容和我国目前主要的运作模式及各个模式之间的比较。第二部分是关于城市土地储备制度的法律分析,主要从法律基础、法律特征两个方面展开论述,结合对土地储备行为和土地储备机构的分析,指出土地储备行为是一种复合性的法律行为,在今后进一步的建设中要以此为出发点。第三部分是关于土地储备制度的国外实践论述,以荷兰、瑞典和法国为代表型国家,总结概括国外土地储备制度的特点,以及国外成功经验对我国的借鉴意义,主要涉及制度建设和配套立法建议两个方面。第四部分是分析发现我国现有土地储备制度存在的问题和缺陷,结合实践中存在的弊端,以制度设计本身存在的缺陷和配套法规建设的不足为突破口,总结提炼目前我国土地储备制度中存在的各类不足。第五部门是关于完善我国土地储备制度的建议,首先是关于运作模式的建议,提出并论证政府主导型模式应该成为我国土地储备制度的运作模式。随后是具体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国城市土地储备制度的建议和方法,主要包括制度建设以及相应的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