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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初,上市公司财务舞弊问题似乎己成为全球性的焦点问题,甚至可以认为是这个时代财务会计的重要特征之一。2001年,继美国安然公司(Enron)这个多年来备受业界尊重的能源交易巨头,在资本市场投下一枚财务造假的重型炸弹之后,进而牵出美国近几年最大的几例财务报告舞弊丑闻:安达信、世界通信、施乐等世界知名大公司相继东窗事发。据美国报载,不少列入财富500强的令人尊敬的大公司也都涉嫌了财务报告舞弊,一向被视为资本市场和公司治理结构典范的美国,开始遭到人们的严重质疑,投资者持续恶化的信心危机也因此严重威胁着美国的经济。在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初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以来,证券市场从无到有取得了飞速发展。但是,我们亦要清楚地看到,目前我国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不容盲目乐观,中国证券市场的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一直以来就不曾断过。先是90年代初期的深圳原野、长城机电、海南新华“三大虚假财务报告(验资)案件”,随后1997年到1998年又发生了新“三大案件”——琼民源、红光实业、东方锅炉。步入21世纪,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强,越来越多的财务报告舞弊案件浮出水面。2000年郑百文、黎明股份、猴王股份案件的余震还未完全消失,2001年又曝出麦科特舞弊案,银广夏风暴更是将财务报告舞弊推到了高潮。所有这些现象都警示我们:上市公司舞弊问题已成为阻碍我国证券市场规范和健康发展的障碍,并且己经超越了会计范畴而演变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社会问题。财务舞弊究其根源,很大程度上不是会计本身的原因,而是与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完善、管理当局缺乏有效的激励和约束以及严重的内部人控制现象有关。面对像安然、帕玛拉特这样的公司,长达十几年有计划的财务欺诈未被及时发现,可以认为是由于会计准则和制度的缺陷、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缺失等原因造成的。但是,公司的董事会或监事会对此也熟视无睹,未免令人不解。这些不断曝光的财务舞弊事件引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