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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法,简单来说,就是就是一种非出于国家的非正式的规范,但现实中民间法该如何界定、其有什么特征、与国家法的关系如何以及如何处理国家法与民间法之间的关系等,这些都是值得研究的问题,同时也是本文探讨的重点。理清民间法与国家法的关系对我们认识和对待民间法以及更好地推进司法实践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分为引言、正文、结语三个部分,对民间法的界定以及民间法与国家法的互动关系作了详细的论述,其中正文部分又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关于民间法界定、特征和价值的介绍分析。关于民间法的界定,本部分先对国内外关于民间法相关理论和学说观点作了详细的介绍,在此基础上,首先,本文作了自己的一点总结,即民间法就是指人们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形成的,游离于国家制定法或成文法以外的,存在于人们的观念之中,在一定的地域内实际调整人与人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的非国家强制性行为规范。其不仅包括习俗惯例、家法族规、行业规章,而且包括村规民约、宗教规则等,是一定区域、组织中的人们维持秩序、解决纠纷、实现和谐共处的重要的工具。紧接着,分析总结了民间法特征,包括地域性、非正式性和非强制性,这也是民间法与国家法的区别或冲突所在。进而,从理论和现实两方面分析了民间法的价值。在这一部分的最后,总结了民间法与国家法互动关系的三种类型,为下文的论述打下基础。第二部分是关于民间法与国家法互动关系的第一种类型即二者的冲突关系的论述,从二者冲突的表现着手,进而深层次分析二者冲突的原因,民间法与国家法的冲突是西方法律文化与中国传统法律交锋的结果,同时也是国家法的普遍适用性与地方的特殊性之间矛盾的体现,从理念上可以说是国家法普遍的正义观与民间社会情理正义观的对峙。第三部分主要阐述民间法对国家法的弥补,这是民间法法律资源价值的一个重要体现。本部分采用了实例分析和理论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调整范围和司法裁判实践两个角度分别分析了民间法对国家法的弥补价值。这也是民间法与国家法良性互动的一个重要基础。第四部分是关于国家法对民间法转化吸收的论述,国家法对民间法的转化吸收是二者最为深层次的互动关系,从历史追溯为引到重点分析现实状况,现实分析又从宏观和微观的视角来详细阐述我国当前的立法现状,全面分析国家法吸收民间法的情况。第五部分即本文的最后一部分,是文章的重点也是本文的落脚点。主要是阐述如何实现民间法与国家法的良性互动,从现实的角度出发,提出了基本的思路,并从具体立法、司法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