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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报道是大众传媒报道的重要题材。与之相关的新闻失实、新闻侵权、媒体审判等一度是案件报道中的重要伦理问题。本文以发生在2011年11月8日的深圳市联防队员入室强奸一案为背景,研究当下传媒在案件报道中新的伦理失范现象--二次伤害。
什么是二次伤害?媒体如何造成二次伤害?造成二次伤害的原因是什么?如何在新闻实践中避免伤害的产生?论文选取国内主流的36家都市媒体对该案的报道作为内容分析的样本,从选题、采访、加工三方面对二次伤害的现象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从媒介生态的视角兼论二次伤害的影响范围。造成二次伤害伦理失范的直接动因是站在第一“把关人”位置的记者。影响记者选择的原因却来自多方。论文综合运用调查问卷以及深度访谈方法,从传统控制研究的基本模式出发,分析来自经济层面、受众层面、媒介组织层面以及从业者个人等因素对伦理失范的影响。
论文站在伦理学的视野下,寻找伦理失范的规避思路:重申制度自律的意义,提出元伦理意义上的“善意”与“理性”的回归,凸显第一“把关人”记者的主观能动性在避免二次伤害中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