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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所关涉的是新中国成立之后十七年间(1949—1966)的中国古代美术史写作,特别是其中在新的意识形态的语境和要求下,所产生、形成并不断演变的人民性价值立场。本文试图通过对意识形态的话语指向进行研究,对这一时期美术史家及其著作、文章进行历史性的分析,对历史叙述中的阐释方法和角度进行梳理等方式,来廓清新中国十七年中国古代美术史写作的面貌。并且试图在此基础之上,进一步对新中国十七年中国美术史写作的价值和意义做出适当的阐释,以期待在一定程度上完善和纠正学术界中已有的认识和某些偏见。在本文看来,新中国十七年间的中国古代美术史写作无疑是建立在民国时期相关研究的基础之上的,特别是在观念渊源与写作立场的方面。但是新中国无产阶级政权的社会理想和意识形态的诉求,又与之前的中国古代美术史写作产生了明显的矛盾和冲突,而这也就必然会导致重写中国古代美术史的现象。也正是在这一语境之中,人民性的价值立场开始在美术史叙述中形成,并开始产生非常重要的作用。根据本文的研究,在“双百方针”之前,这种人民性价值立场主要是与无产阶级的社会理想相适应的,也就是为建立一种与无产阶级劳动人民相匹配的中国古代美术史提供支持。而在“双百方针”提出之后,也就是在新中国政权试图吸纳更多的资源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时候,美术史写作中的人民性的价值立场,则开始转变成了一种为之前不属于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古代美术,提供合法性支持的理论工具了。宗教美术、宫廷美术、文人美术等,在人民性价值立场的阐述之下,又重新进入到了中国古代美术史写作之中,它们的价值和意义也在不同程度上得到了认同。显然,作为价值立场的人民性对新中国十七年中国古代美术史写作所起的作用无疑是主导性的。从某种程度上看,它不仅是意识形态的具体反映,同时更影响到了美术史叙述的方式和技巧。而美术史家们由于受到自身学术渊源、艺术理想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在以人民性为价值立场的美术史写作中,也曾不同程度的出现了牵强附会和过度阐释的现象,而这的确明显的远离了中国古代美术本身和相关的历史叙述,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对美术史写作造成了伤害。但是,在更重要的方面,人民性价值立场虽然是意识形态的体现,并在意识形态的要求之下起作用,但它本身所起到的积极的和开创性的意义仍然是非常明显的。在人民性的价值立场之下,木版画、壁画、泥塑、画像石、年画、风俗画等与无产阶级劳动人民密切相关的美术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许多原本被“精英式”的美术史写作所忽视的“大众”的审美方式和创造力得到了申明。而原本与新中国的意识形态存在矛盾和差异的宗教美术、宫廷美术、文人美术等,也在人民性价值立场话语之下,于上世纪50年代后期,获得了重新进入美术史写作的合法性。从这一意义上看,人民性的价值立场并没有使中国古代美术史写作变得教条化和模式化,可以说它的叙述角度和方式是具有多重维度的。因此,在本文看来新中国十七年间的中国美术史写作虽然受到了明显的意识形态的影响,但是其本身的价值仍然是不能被忽视的。从美术史内部的角度来看,它一方面保留和继承了民国时期中国古代美术史写作的许多重要的立场、观念和方法,另一方面更在具有明确阶级性诉求的意识形态影响下,建立起了一种独特的叙述方式和阐释逻辑。可以说中国古代美术在人民性的价值立场之下,得到了相当的重视和比较深入的研究,虽然其在叙述的过程中始终存在着争论甚至矛盾。但是,正是这种争论与矛盾之中所体现出的差异,更加的反映出了历史叙述的复杂性,同时更为我们发现和了解当时人们对于中国古代美术的观念提供了新的途径和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