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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框架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然而在我国,由于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历史影响,农村居民始终没有得到与城镇居民平等的保障,农村的社会保障始终处于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边缘,农民也长期游离于社会保障的网络之外。而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设更是严重滞后,许多农民还处于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困境之中。同时,由于城乡经济的差距逐步拉大,农民的弱势地位未变,不满情绪日益高涨,这势必会危及政治稳定并削弱国家和政党的政治基础。因此,构建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主要采用历史分析、比较分析、逻辑分析的研究方法,运用法律思维,对农村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重要方面进行了讨论。全文除引言、结语、参考文献、致谢和附录外,分为四部分,共3.8万字。第一部分,农村医疗保险概述。该部分就农村医疗保险的性质、特征和形式进行了详尽地分析和概括。第二部分,我国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历史沿革及其建立存在的问题。该部分以详实的资料概括了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历史发展,并就现状提出了构建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第三部分,农村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域外比较。集中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使农村医疗保险的研究进入域外空间以吸取经验。第四部分,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法律构建。该部分在前述的基础上,从法律角度对全文进行了总结。首先,阐释了农村医疗保险法制化的必要性及其立法形式和类别;其次,提出了农村医疗保险法律制度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最后,就农村医疗保险法的具体内容,提出了自己的初步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