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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虽然我国《破产法》和《公司法》不断修订和完善,但我国关于公司债权人的保护力度还依然有限,公司债权人保护问题常常成为实务界和学界关注的对象。本文以控制股东债权衡平居次制度为研究对象,结合法学和经济学的相关知识,运用了历史、比较、体系等多种分析方法,在介绍了相关制度的起源、定义、法理基础的基础上,分析了引进必要性、引进的可行性,并总结了我国的引入尝试,重点研究了该制度的具体设置及与现行法律融合方式。本文将从以下方面展开:第一章概述论文,并介绍债权衡平居次制度的起源;第二章提供了该制度的定义,研究了其法理基础,为后面比较分析和引进提供依据;第三章介绍我国引入该制度的必要性,分析了我国相关领域的局限性,进而分析引入该制度的必要性;第四章分析论证该制度引进的可行性,论证其与当前制度不冲突,是互补的关系,进而得出可以引入,并介绍我国各地区关于引入此制度的探索与尝试,说明引入此制度有一定的支持基础;第五章分析了该制度引进的具体设制方法;第六章详细探究了具体引进时如何将该制度融入我国现行法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