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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6年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确定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开始,我国的城市管理工作就走上了一条改革探索的道路。本文以呼和浩特市为例,立足我国新一轮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回顾呼和浩特市的城市管理改革历程,分析改革后的成效及摸索出来的成功经验,在执法实践中发现新的问题矛盾。主要目的在于为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进一步的改革提供新的发展路径。呼和浩特市在国内的少数民族城市中城镇化发展较快,自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以来己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着很多的不足。当下,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仍存在着双重执法、缺乏监督、执法效率不高、机构设置不合理、执法冲突仍有发生等问题。这些矛盾问题产生的原因又体现在缺乏行业内系统的法律法规、城市机构设置冗杂、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欠缺、管理体制存在漏洞和执法队伍管理混乱等各个方面。本文在依法行政理论体系指导下,运用比较分析法,通过对国内其他城市的城市管理部门职能和开展的改革措施进行对比分析,再借鉴其他发达城市的改革措施,结合呼和浩特市的改革方式,探索适合我市城市管理的改革路径和模式;又运用了实地调查和调查问卷的研究方法从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调取了相关人员数据,以及了解各区的编制情况,各区一线执法情况等信息。通过统计调查问卷的数据得出执法人员岗位、编制、学历等信息,用以做佐证执法队伍中现存的问题。通过对基本理论的应用和对调查数据的运用,结合执法实际情况,对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中的执法体制问题进行剖析,给出相应的解决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