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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事权是指以土地作为管理的客体,行政机关按照土地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土地行政事务管理的权力,简单说是指一级政府在土地管理事务和服务中应承担的任务和职责。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积极推进以土地审批事权下放为主要内容的土地管理事权改革并取得积极效果。在新的形势下,如何进一步改革基层土地事权管理,发挥事权下放优势作用,解决事权下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高土地管理效能,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当前我国地方政府亟待研究解决的重要课题。作为珠三角新兴工业化城镇,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一直走在改革发展的前沿。在“简政强镇”政策背景下,其事权改革如火如荼的进行着,尤其是在经济建设中起资源性配置的土地管理方面,其土地管理事权改革经验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本文以土地管理事权有关理论为指导,以狮山镇土地管理事权改革为实证研究对象,运用文献研究、实证分析的分析等方法,研究探讨了在“简政强镇”政策背景下狮山土地管理事权改革。通过对狮山镇土地管理事权改革的目标、内容和改革创新点的分析,以及土地管理事权改革取得的成效分析,证明了土地事权管理改革在基层政府运转中的重要作用。特别是重点分析了狮山镇土地管理模式中存在的土地审批事权下放的力度依然跟不上镇发展的要求、土地执法存在主体缺乏合法性和行政效率低的问题、土地登记事权事项繁重让基层工作人员难以承受等问题,并从进一步优化事权配置、科学设置权力运行流程、健全法律法规和完善制度、放权于社会建立服务型政府、提高基层国土人力资源水平等方面提出了完善狮山镇土地事权管理改革的对策建议,对国内像狮山镇一样处于迅速发展阶段的新型化城镇的土地管理改革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