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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骤停是指各种原因所导致的心肌细胞机械收缩及舒张运动突然停止,继而心脏射血功能骤然终止,需要立即采取有效的抢救措施。以徒手胸外按压为主并配合了人工呼吸的心肺复苏方式成功挽救了众多患者的生命。《2010美国心脏协会心肺复苏及心血管急救指南》更加强调胸外按压的重要性,强调持续而有效地胸外按压,强调快速有力,尽量减少胸外按压的中断,因为过多中断按压,会使冠状动脉和脑动脉等重要脏器的血液供应中断,造成复苏成功率明显降低。同时,国内外已有研究表明,延长心肺复苏的时间可能成功挽救更多患者的生命。但由于徒手心肺复苏劳动强度大、按压的深度和频率难以保证持久以及在更换人员的过程中增加了胸外按压中断的时间,进而影响心肺复苏的效果等原因,徒手实施超长心肺复苏在实际的临床工作中难以普及实现。目前,以心肺复苏机代替徒手心肺复苏,其复苏效果、安全性及在维持脑等重要脏器血流灌注方面的作用尚不明确。目的:1观察对比徒手心肺复苏与心肺复苏机支持的心肺复苏的疗效及安全性;2探讨在心肺复苏机支持下,延长心肺复苏时间至120分钟的超长心肺复苏的有效性。方法:本研究运用前瞻性随机对照研究的方法,选取2012年12月2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于保定市第二中心医院急诊科进行抢救的因急性冠脉综合征导致心脏骤停患者71例,随机分为2组:A组,即徒手心肺复苏组,共35例,给予徒手心肺复苏,直至患者复苏成功或时间达到30分钟;B组,即机械心肺复苏组,共36例,立即给予心肺复苏机复苏,直至患者复苏成功或时间达到120分钟。两组均依据《2010美国心脏协会心肺复苏及心血管急救指南》要求给予患者心肺复苏,观察对比两组的心肺复苏成功率、并发症发生率及复苏期间颈总动脉血流速度,探讨心肺复苏机支持下心肺复苏的疗效及安全性以及超长心肺复苏的有效性。统计学方法采用SPSS20.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其中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x±s)作为统计描述,组间比较采取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作为统计描述,采取X2检验。以α=0.05为检验水准,P<0.05认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结果:1两组性别比较A组共35例,其中男29例,女6例;B组共36例,男28例,女8例。P=0.591,两组性别构成无统计学差异。2两组年龄比较A组平均年龄57.80±7.17;B总平均年龄56.67±6.98。P=0.502,两组年龄无统计学差异。3两组并发症比较A组总共35例,发生并发症10例,并发症发生率为28.57%;B组总共36例,发生并发症5例,并发症发生率为13.89%。P=0.130,两组心肺复苏并发症发生率无统计学差异。4两组心肺复苏效果比较A组总共35例,复苏成功6例,成功率为17.14%。B组总共36例,共复苏成功9例,成功率为25.0%,其中,30分钟内复苏成功7例,30分钟至120分钟复苏成功2例。两组整体成功率比较,P=0.417,无统计学差异。两组30分钟内成功率比较,P=0.802,无统计学差异。5两组病例不同时间颈总动脉血流平均速度的结果比较A组在心肺复苏进行10分钟、20分钟和30分钟时的颈总动脉平均血流速度依次为33.83±8.00cm/s、31.20±9.87cm/s、30.06±10.09cm/s;B组在心肺复苏进行10分钟、20分钟和30分钟时的颈总动脉平均血流速度依次为35.00±9.12cm/s、31.89±10.92cm/s、30.83±9.99cm/s。两组不同时间点颈总动脉血流平均速度在10min、20min和30min时双侧P分别为0.567、0.781和0.746,无统计学差异。结论:1心肺复苏机实施心肺复苏与徒手心肺复苏的疗效及安全性相当;2由心肺复苏机实施的心肺复苏,延长复苏时间至120分可能使更多患者获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