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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新科技革命蓬勃发展,基于互联网技术的平台经济迅速兴起,其商业模式不断创新,应用领域持续延伸,服务内容日益丰富,极大地便利了大众的日常生活,提高了生产和交易效率,掀起了一波又一波的消费浪潮。平台经济模式的迅速发展和平台商品交易定价机制的变化,向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提出了新的问题。在经典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看来,价值是决定市场交易价格的根本因素,价格仅仅是价值的市场表现形式。关于商品的价值如何决定和实现的问题,围绕着两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理论界的争论至今仍在继续。平台交易定价机制再一次引发了人们对两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特别是“第二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价值和价格之间关系的广泛关注。通过互联网信息平台,商品生产者、销售者能够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新兴信息技术更加全面、准确、快捷地了解单个消费者和整个市场的需求状况。通过收集和整理这些数据,商品生产者、销售者可以对消费者行为进行分析、估计和预测。由此,市场机制与生俱来的盲目性、滞后性及其破坏性等缺陷有望得到纠正。在平台经济下,生产者、销售者可以比较及时、精确地依据市场需求进行预测和定价,增加对市场需求的预见性,从而调整供给,优化配置资源。无疑,这正是第二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理论在互联网经济时代的生动实践。显然,在这里,与传统市场经济相比,互联网平台经济中的供求反馈机制具有了许多新特点。这意味着我们可以借助互联网交易平台重新审视基于两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价值规律,并对其作出与实践发展相一致的解释,进而丰富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互联网平台交易的定价机制清晰地反映了价值决定与价值实现的内在关系,较好地反映了市场供求与价格之间的灵活反馈机制,从而为我们进一步探求“看不见的手”与“看得见的手”的结合路径提供了实践指引。换句话说,从理论和实证两个方面揭示平台经济运行机制的内在机理及其功能,已经成为新科技革命背景下研究价值决定和价值实现相互关系的一个新课题。本文在文献回顾和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建立了一个两部门的产品定价模型,进而结合国内主要电商平台的数据进行了实证研究,论证了两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在产品定价中的作用机理。两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定价机制研究为理解新科技革命背景下的市场与政府关系提供了新的思路。计划经济的失败主要归因于信息传递机制的不完善,中央决策当局无法全面、准确及时地获取决策所需的各种信息,特别是市场需求信息。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极大地提高了人们传递、收集和整理信息的能力,通过海量数据处理和信息反馈机制,为商品价格的预测、调控和供求的综合平衡奠定了技术基础。政府和管理当局可以与平台企业合作,或者直接扮演信息平台的角色,从而有效纠正市场失灵,促使供求平衡,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提高宏观调控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在推动市场发挥资源配置决定性作用的同时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