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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实行增值税至今已达十几年之久。增值税作为我国的第一大税种,在筹集财政收入、促进资源高效配置等方面的确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实施的过程中,增值税不断暴露出一些问题。自2009年增值税转型之后,增值税的扩围改革又被提上日程。为了在十二五期间实现产业结构升级和服务业发展,财政部在十二五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完善有利于产业结构升级和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即要扩大增值税的征收范围,相应调减营业税,调整消费税范围和税率结构。2011年作为“十二五”的开局之年,财政部将个人所得税改革和增值税扩围列入年度计划安排,新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已经出炉,增值税的扩围改革也势在必行。本文借鉴了国际增值税税制研究的理论现状以及实践经验,在综合了国内学者以前的研究基础上,提出了增值税扩围改革的设想,并对税率进行了具体测算。全文分为四部分:一、绪论。该部分为第一章,首先对论文的研究目的及意义、国内外增值税的研究现状、研究方法及路径、创新观点和不足进行了阐述。二、第二部分为第二章,该部分从增值税的特征入手,阐述了大范围增值税的优越性。对国外的增值税征收范围的实践进行比较,以及我国增值税征收范围自增值税在我国开征以来的变化,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扩大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都是一个发展趋势。最后从理论上阐述了我国目前增值税和营业税并行征收所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分析了增值税扩围的必要性。三、第三部分为第三章,该部分是对增值税扩围的一个具体构想。理论界对增值税扩围的步骤选择和顺序选择仍存在分歧。服务业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理由之一便是因此可以降低服务业的税收负担,促进服务业自身发展。但从财政角度讲,基于流转税在我国财政中扮演的重要角色,扩围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将比较大。因此,本文认为增值税扩围应该分阶段地将征收营业税的行业逐步并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中。在综合考虑可行性与必要性之后,可以先行选取交通运输业进行试点。在对交通运输业改征增值税的具体税制设计过程中,首先明确了几项原则:不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不增加增值税税率档次;不造成财政收入的大幅减少。在这些前提之下,对交通运输业改征增值税后的税收各要素进行界定。在税率确定的过程中,根据历年税收收入以及交通运输业行业相关数据进行反复测算,最终从理论上确定13%的税率可行。随后根据税制设计的框架,随机选取4家交通运输业上市进一步印证了增值税扩围实践上的可行性。四、第四部分为第四章,这部分对交通运输业改征增值税可能产生的财政体制、财政机构以及税收征管问题给出了一些政策建议。本文在研究过程中主要采用文献查阅和数据分析法,运用了大量财政数据以及行业数据,从理论分析到模拟分析,提出一个比较完善具体的税制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