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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大报告在部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时,把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发展基层民主与实现公民权利也因此成为诸多专家和学者日益关注的课题。公民权利作为发展基层民主的一项重要内容,它的实现离不开权利授予、权利主张和权利保障及救济等过程,其中公民对权利的主动表达及主张是实现公民权利的重要一环。随着现代法治社会的逐渐建立,我国城乡居民正在或已经发生这样一种变化:在维护自我利益和寻求生存发展机会方面拥有更多样化的路径选择,个体自主意识和权利观念在逐渐增强,权利表达和维权行动愈来愈多元化,居民正逐渐发展成为公民,其权利主张也逐步生长起来。怎样从理论层面分析、解释这些现象,把握公民权利主张的深层次运作逻辑并分析研究其存在的问题,以更好的促进基层民主发展是本论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公民权利从文本到实践的过程,往往并不完全遵循国家法律制度制定者的导向,即这些法律制度可以完全满足公民并使其采取正当行动实现公民权的预想。公民权利的实现受到两方面因素的影响,一方面是权利的主体——公民面对制度赋予的权利时的行为选择;另一方面在于制度赋予的公民权利与基层实际的契合度,法律制度文本在遭遇基层实际时,会以其特有的逻辑展开。本论文将结合文本资料和基层实际,通过分析权利主张中的权利意识和行为表达,考察公民权利主张的生成逻辑及现状;结合法律制度和基层实践,探讨基层民主发展过程中公民权利主张的实践及状态;结合案例研究进一步考察我国公民经常出现的权利主张困境——无表达的权利意识、无意识的权利表达及无意识无表达等问题并分析其原因,以公民权利主张促进基层民主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