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产生了工商行政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的发展在新中国的成立后经历了国家从计划经济体制到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监管体系的多次变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逐渐由之前的经济管理部门向以市场监管为主的行政执法部门转变,主要职责是利用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建立和维护市场秩序。2013年,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我国提出转变政府职能,建立高效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完善公务员制度,建立高素质和专业化行政干部队伍,加强宏观调控和执法监管等要求。在这样的改革背景下,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始进行新一轮的机构改革。本文以我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展机构改革为背景,以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机构改革过程为例,提出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机构改革中存在的深层次的问题。此次泉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机构改革中,市、区、县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分别在不同的层级方面以不同的方式把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它职能重叠的市场执法部门合并设立“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重新进行职能的转变、组织的重建、体制的变革、机制的革新以及监管方式的创新和业务流程的重设,并将相同及相近的职能进行融合,从而构建一个全新的独立部门,使纵向的扁平化与横向的综合化以及综合管理得以实现,并且还要保持一定的机构独立性,这是在新经济形势下遇到的一个从未遇到的新课题。本文参照新公共管理理论、无缝隙政府理论,采用文献研究、案例分析、比较分析等方法,具体就改革的动力、阻力、过程、成败等内容进行分析,借鉴国内外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管理机制体制的成功经验,从完善顶层设计、加强流程再造、统一工作标准等方面对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机构改革的进一步完善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