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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开启了快速的城市化进程,城市化率迅速上升,这对我国的经济发展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是由于目前的城市化是基于国家视角下的城市化,城市化的进程主要由国家主导,因而产生了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并引发了巨大的社会矛盾,造成了社会资源的浪费。城中村拆迁矛盾问题只是国家主导的城市化所引发的诸多问题之一。高速发展的城市化进程,急需扩张城市空间和扩建城市设施,征地和拆迁问题无法回避。近年来我国因拆迁问题引发的矛盾数量激增,矛盾的程度有所激化,矛盾的表现形式多样,引起了社会和媒体的广泛关注。农民正在用自己的方式表达不满,如果我们一味忽视农民的抵制和利益诉求,可能会引发灾难性的后果。城中村拆迁矛盾的根源,并不在于某一项具体的制度,而是在于社会的基本结构,或者更准确的说是社会和经济安排,并涉及到了社会分配的权利和义务问题。造成拆迁矛盾的因素有多种,土地问题是无疑是拆迁矛盾的中心一环。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开启时间较晚,长期滞后的城市化需要大规模投资才能扩张城市空间和扩建城市设施,国家主导的土地资本化之路成为城市化建设的重要资金来源。除去土地制度,对拆迁矛盾有影响的其他因素包括拆迁补偿制度不合理,基层民主自治缺失,城乡二元结构分治以及农民的起居生活习惯等。从积极因素来看,市场经济和法制进一步完善,信息发达,公民意识觉醒和公民法律意识增强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矛盾的发生。构建公平正义的社会基本结构是解决拆迁矛盾的根本之道。从经济安排上讲,土地制度应做出调整,使得土地使用权可以流转,实现同地同权;构建合理的拆迁补偿制度。从社会(或政治)安排上讲,应完善基层民主自治,构建强化市场型政府,促进多中心治理的形成和发展。同时,我们应注意发挥非约束性因素在矛盾解决中的作用,突出伦理规范,道德观念的调节作用,加强意思形态的引导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