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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风险,就是对事物发展进程中不确定性之后的状态。这种状态即可能是危机状态,也可能是机遇状态。自贝克发表著作《风险社会》之后,风险也逐步从一种隐匿于人们意识层面的感性认识发展成为一门显学。犯罪学中的风险理论既有犯罪学与风险学科的交叉研究,但更多的是由于风险的不确定性在犯罪治理中的适用为基点所引发的一系列可争议的问题。这种不确定性贯穿在犯罪行为的每一个阶段。另外,风险视角中的犯罪现象应该是怎样的,这是本文所要思考的。第一部分为相关理论的梳理。首先介绍什么是风险,风险理论的发展。各个学派对于风险的理解与争议。其次梳理犯罪学中有关风险理论的发展,犯罪学界关于风险理论的争议。第二部分为风险视角下的犯罪现象。首先介绍风险视角下的犯罪风险源,包括人造风险、激发性风险、发展性风险、人性风险。其次是风险的形态与犯罪形态的对应关系。最后引出风险视角中的犯罪观察点,即犯罪运行。第三部分为犯罪运行机制研究。首先解释犯罪运行是在什么背景下被提出来的,即为什么要研究犯罪运行。其次,介绍犯罪运行的基础,即犯罪与社会能够相互溶解。第三,比较了犯罪运行与犯罪宏观生成这两个概念,认为犯罪运行的提法更为科学。第四,通过犯罪运行的理论,解释了菲利对于犯罪超饱和理论的疑问,第五,研究了犯罪运行的几种表现形式。第四部分为风险视角中的犯罪运行。即站在风险引导犯罪运行的角度来再次解读犯罪现象。引导犯罪运行的是什么风险,犯罪运行的动力从何而来,犯罪运行的主体和犯罪的主体有什么不一样,犯罪运行的模式以及犯罪运行之后所呈现的最终状态是什么样的是本部分的重点。第五部分为通过风险治理的犯罪治理。即要通过控制犯罪运行,控制犯罪风险源,控制风险形态对犯罪的影响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