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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政府着力推进城市社区建设,其中重要的目标之一是改革和完善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建立一种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区自治体制。这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和两个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是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是提升社区建设水平的关键步骤,是一项利国利民、充满生机活力的事业。 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的社区自治组织可谓名不副实,居民委员会不同程度地存在行政化管理的现象,成为城市行政组织的编外机构,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程度较低,并没有实行真正的自治。社会的变革对社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日益增多的流动人口、失业人员,由“单位人”转变而来的“社区人”,社会的弱势群体等,社区任重道远。基于此,必须改革过去社区组织存在的责权利不统一、职责任务不明确、管辖范围过小、人员老化、工作条件差等问题,实行真正的社区自治,即还社区居民的民主选举权、对社区事务决策权、社区日常工作管理权、社区财务资产管理权、社区内部事务监督权和不合理摊派的拒绝权等,保证社区居民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实行真正的社会主义民主。 本文结合西岗区社区建设尤其是社区自治组织建设实际,提出了西岗区社区自治存在的主要问题,即管理体制不健全、社区自治组织体系不完善、管理功能较弱、服务手段简单、辖区规模小、居委会设置不尽合理、人员素质低、工作条件差、非营利组织和中介组织发育不良等,并分析了影响社区自治的体制因素、法制因素、经济因素、环境因素、认知因素。在综合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的基础上,本文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即要加快西岗区社区自治建设,就必须树立新型的社区自治理念,创新社区自治体制,建立完善的社区自治组织体系,健全社区自治制度,提高社区服务的层次和水平,并积极创造条件发挥社区非营利组织和社团组织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