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经济增长的同时,随着人类对自然资源开采、利用的速度和能力的显著提高,过度的改造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并多次爆发对人类的健康及发展产生损害的环境事件。为更好地平衡经济与环境的关系,从司法上救济受损的生态环境,我国经过长期的探索,建立起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并于2018年通过司法解释正式确立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文章通过规范分析、实证分析、文献分析等论文写作方法,以从数据库中收集2021年全国范围内的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并归纳出其在实施中的具体情形,在此基础上对制度的运行情况进行探讨。文章共计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主要围绕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研究的背景、目的、意义、现状、思路及方法进行阐述,为下文作铺垫。第二部分为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理论基础。该部分首先将制度的概念和性质进行界定,提炼出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基础概念为司法机关在审理环境犯罪的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在判定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侵害生态环境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附带地进行处理的诉讼活动,是对该类诉讼在当事人、诉讼程序、民事责任等问题总体规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同时结合司法实践,总结出这一诉讼制度存在制度上的依附性、性质上的独立性以及保护对象的公益性这三个特点,并从该制度执行的效果分析归纳出它的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有利于维护环境公共利益,有利于正确处理案件、避免裁判矛盾的实效价值,在一定程度上奠定起第三部分对其实践运行分析的理论基础。第三部分,对2021年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实践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尽管该制度已经有法可依,但其依旧处于初期发展阶段,在法律上必然存在诸多立法空白,这让该制度的实行和发展遭遇重重困难。因此想要突破困境,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故这一部分主要对案件的受理范围、案件的审级及审判组织的适用情况、起诉主体列明情况、案件中公告的履行情况、检察机关所提起的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详情、法律适用状况等方面进行归纳总结,为第四部分问题的提出提供分析蓝本。第四部分,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现存困境。该部分立足于第三部分所提供的运行数据进行总结以及剖析,发现目前该制度存在起诉主体的运用存在混乱、部分程序存在矛盾、诉讼请求不规范、判决部分不统一四个大方面的问题。第五部分,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优化与完善。这一部分紧承第四部分,从分析出的该制度在实践运行中的问题出发,探求解决方案。针对其主体混乱问题,提出明确诉讼主体公益性的解决方案;针对不同的公告程序出现的问题,建议进一步厘清诉前公告程序的履行时间以及严格落实、限定调解、和解中的公告程序;针对主体列明等程序方面的问题,建议从整体上加强检察机关的职责履行,明确检察机关出庭时应进行分工、明确细化运用调解制度或和解制度的标准、规范检察机关所提出的诉讼请求;针对审判方面的问题,建议规范审判内容,统一法律适用规则、详实生态修复类责任的具体内容、加强对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履行的后续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