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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韦伯的思想中,现代社会的矛盾即从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之间相互关系和张力中解读的:形式上的合理性与实质上的非理性是现代社会的本质特征。韦伯的研究中同时注重文化和制度两个方面:在文化领域,韦伯强调,思想、观念和精神因素,对人的行动具有决定作用;而在制度领域,韦伯又强调,人的行动背后,是更具有决定作用的制度约束。本文分别拟从韦伯对文化与制度这两个研究领域出发,探讨具有现代性特征的社会之于形式合理性跟实质合理性间的相互关系。全文分五部分:
为了研究韦伯的合理性命题,本文拟从合理性悖论留给世人的两大现代性难题出发,分五部分对本文主题进行多方位的阐释。本文第一部分首先提出韦伯对近代西方社会在理性化道路上所出现的诸多问题的社会诊断;第二部分紧接着引出韦伯为他的社会科学研究所提出的合理性概念家族及其具体分化,以此奠定本文的理论根基;第三部分分别从制度与文化两个领域出发去剖析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间存在的必然矛盾;第四部分提出本文的主要观点,排除价值判断领域,仅从经验研究的范畴出发,从合理性概念的历史性出发,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之间存在着特有的社会张力;最后在第五部分,本文先分析哈贝马斯主张以“交往合理性”理论来解决合理性悖论的现代性命题最终只能限于乌托邦式的幻想,接着尝试以马克思的关于人的异化理论来探索对于韦伯的合理性命题的解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