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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包括中国之内的世界多个地区都爆发了一系列关于食品安全的不良事件,益发的表明了食品安全监管的必要性,打击食品安全犯罪行为也得到很多国家重视。对触犯食品安全行为如何认定和控制,学者们从不同角度进行了理论上和实践上的深入研究。其中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学理论基础、经济学基础等是研究食品安全犯罪的基础性内容。随着理论研究的深入,对食品、食品安全、食品安全监管以及食品安全犯罪行为的规定与处罚等问题的界定也益发明晰。本文围绕食品安全犯罪对食品安全犯罪有关基本问题进行了思考,结合我国与国外有关控制食品安全犯罪的相关内容和比较借鉴,对治理食品安全犯罪对策进行了探讨。文章内容在结构上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概述食品安全犯罪,首先,对食品以及食品安全做了一个了解,提出食品范围不仅仅要包括我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工业基本术语》中的范围,对其他与食品相关的物品也应包含在内。对食品安全的认识不仅要从其质量、危害结果方面把握,而是应该从整体上把握,包括对种植土地环境的要求、加工时食品成分的要求、运输中食品保存的要求、销售乃至食品安全科技等一系列过程,以一种动态的视角来规制食品安全的全过程。其次,提出食品安全犯罪的概念进而归纳出特征。再次,由于食品安全犯罪种类多、涉及面广、涉案金额大、影响深远、犯罪活动猖獗、难以根治、处罚力度弱等,说明了食品安全犯罪的危害性。最后,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中的主要罪名进行了界定与分析。主要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食品监管渎职罪进行了解析。第二部分,介绍了我国控制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现状上主要介绍了食品安全的立法现状和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我国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刑法》、《食品安全法》等,并形成了初步监管规模。但在法律法规体系、定罪量刑、以及刑罚设置等制度上都存在问题。第三部分,重点介绍了国外控制食品安全犯罪的情况,包括对国外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立法模式以及美国、日本、欧盟等国家和地区的控制食品安全犯罪的相关配套机制,并对国外控制食品安全犯罪的制度进行反思和借鉴,即要选择好我国的食品安全犯罪立法模式,建立系统高效的食品监管体系,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以及良好的食品安全监管环境等等。第四部分,对治理食品安全犯罪提出了建议。首先,完善食品安全犯罪的立法:适当进行调整,使刑法与《食品安全法》之间的衔接更为紧密;扩大主观罪过形式,适当引入严格责任制度;将犯罪预备行为纳入刑法规制范围。其次,完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刑罚设置,调整罚金刑、增设资格刑、增设食品流通环节的相关罪名等。再次,结合国外先进国家的经验,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体系、具体制度和刑事责任进行完善。最后,完善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制度,如食品安全的标准、食品安全监管环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