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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在回归前后,无论是经济还是社会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没有改变的是香港社会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现象,那就是香港社会运动。当然伴随着香港的回归,香港社会运动还是发生了一些显著变化的。香港社会运动与传统社会运动不同,它有自己鲜明的特点和独特的类型。香港社会运动这些显著的特征是在特定背景下形成的。香港社会运动一般是有秩序进行的,并且每次香港社会运动都能够引起香港政府的互动。本文从香港特别行政区发生的社会运动出发,研究香港社会运动这些显著特征产生的原因、社会运动兴起背景以及香港社会运动中出现的法律问题。香港社会运动之所以能够发生,是因为香港即存的法律制度为其提供了法律制度的保障。其中与香港社会运动联系最紧密的还是香港居民的基本权利,香港居民的基本权利为香港社会运动提供了权利基础。香港居民基本权利与香港社会运动紧密联系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香港社会运动中表达自己诉求的方式是言论自由的体现;第二、香港社会运动是一种集体行动,集体行动是集会自由的体现;第三、香港社会运动多半都是由固定组织发起的,这些固定组织的成立也是结社自由的体现。香港社会运动是与基本权利紧密相关的,基本权利不仅仅是社会运动发起的权利基础,而且香港法律制度通过对基本权利的保障以及通过对基本权利的限制来保障香港社会运动合法有序的进行。本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社会运动和基本权利关系的基本理论,分析基本权利对社会运动的保障、社会运动的发生对基本权利产生影响。第二部分对比香港回归前后发生的社会运动,从而得出香港社会运动的特点、香港社会运动兴起的背景以及香港社会运动的类型。第三部分从香港居民言论自由的保障和限制分析言论自由在社会运动中的价值。第四部分分析香港居民集会自由与香港社会运动的关系,通过对香港判例的分析得出香港警察处处长对集会自由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不是任意的,而是根据法律规定行使的。第五部分从香港回归前后成立的主要社会团体组织分析香港社会运动,香港政党的发展影响了社会运动的发展,使香港社会运动有了新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