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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合学生消费需求的校园借贷(简称“校园贷”),以互联网普惠金融发展为背景,在我国各大院校兴起并发展迅速。在满足学生金融需求的同时,借贷平台之间恶性竞争、不正规借贷平台各种违规行为,引发了诸如“裸贷”、被高利贷、暴力催收等负面事件,严重影响了学生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对校园环境和秩序造成了破坏。为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净化校园环境,银监会、教育部等部门多次发文要求加强对“校园贷”监管和整治,但成效并不显著。在监管失效的背景下,银监会、教育部和人社部联合发文,要求网贷机构一律暂停“校园贷”业务,不得向学生提供网络借贷服务,现有“校园贷”存量业务限期整改清理完毕。同时,鼓励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重回校园,向学生提供利率合理的助学、创业、消费等金融产品,以挤占“校园贷”生存发展空间。由于银行产品审核把关较严、额度有限,仍有部分借贷平台通过包装、更名换姓等形式,以向大学生提供兼职、培训等服务为名,实际上违规向大学生提供金融服务,并引发了一些极端案件。可见,对“校园贷”一禁了之并非治本之策,需要在对其加以法律规制的基础上,构建以商业银行和政策银行为主、“校园贷”为补充的校园借贷体系,以满足学生的消费需求。本文通过实证分析、比较分析等研究方法,通过了解“校园贷”的发展历程及现状、内涵和类型、特征,对甘肃部分在校学生参与“校园贷”相关情况开展调查,并以银监会等三部门暂停校园贷后曝光的“校园贷”案件入手,分析“校园贷”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在此基础上,以“校园贷”的三大主体即借贷平台、借款人、投资人三方面为出发点,从不同角度深入分析目前“校园贷”存在的法律风险,同时研究国外校园借贷相关情况,与我国“校园贷”进行对比并指出值得借鉴的做法,并针对性“校园贷”法律风险提出法律规制建议,为促进校园贷转型健康规范有序发展,特别是银监会等相关部门对“校园贷”决策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