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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人类学关于“农民合作”的研究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绩,出现了许多专著和论文。“合作”是指成员之间的共同行动或协作行动的意思。辞源解释是两个或两个人以上共同创造的意思。合作具有历史传承性。合作的路径有:血缘、地缘、业缘,其中血缘是合作的天然最短路径。血缘合作是人类最早期和最初级的合作形式,并可以渗透到地缘合作和业缘合作中。 众所周知,无论是在传统社会还是在当代中国农村,在人们的观念中,累世同居的大家庭理想受到人们的推崇,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却往往选择“分家”。“分家”作为“制度、行为、现象”的综合体,其行为具有较强的延续性,它的实质就是子辈家庭从父辈家庭分离、独立出去的一个过程和状态。本文将依据对安庆市宜秀区(原郊区)余湾村进行实地考察,分层次、分重点的进行访谈,并采用“制度-结构分析法”等研究方法,以“分家”这一社会事实作为切入点,来观察其对农民合作行为的影响,力求透过“分家”来研究农民合作,寻找农民合作行为变迁的内在机制和诱发原因,通过对当代中国农村分家呈现出的核心家庭化趋势来研究分家背后所蕴藏的合作基础,从而反思农民的合作行为。 笔者在对国内外的研究现状进行细致的梳理时发现:前人对分家制度和合作行为的专题研究己经非常详尽和完整,然而对于分家制度和农民合作行为之间的关系研究却很少。他们对于分家的研究是从属于家的研究的,而家的研究又是从属于家(宗)族、村落乃至更高层面的社会组织和社会结构的研究。而在研究农村合作行为问题上,都往往着眼于农民合作能力、合作逻辑和合作组织等问题的研究。因此,本文拟将以“分家”这一社会事实作为研究的切入点,来观察其对农民合作行为的影响,并透过“分家”这一过程来研究农民合作,寻找农民合作行为变迁的内在机制和诱发原因。 为了能够深入、细致的研究本选题,笔者首先介绍了有关“家庭”、“分家”和“合作”方面的理论,在探讨本文所涉及的有关概念的一般性涵义的同时,表达了笔者切合本文选题对相关理论的理解,为本文的研究打下坚实的基础。由于合作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产生社会分工的必然产物,并且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变化的,同时制度、文化、经济水平的差异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合作行为发生的范围、形式和内容。因此,我们在研究分家时就必须将其纳入的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长河中去。基于此点,作者将通过对余湾村的实地考察,从历史的视角对传统社会、土改前后、合作化时期、人民公社时期和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五个时期的农民合作行为进行描述、概括和总结,力求从不同的历史时期、社会制度的场景下去认识合作行为变迁的过程,去研究家庭的分合与农民合作行为互动关系。通过对不同时期和不同制度下分家过程的研究以及其对农村合作行为影响的分析,使我们对当代农村合作行为的特点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即农民合作及其行为的变化发展是一个范围不断扩大、自主性、合作理性和利益明确性等不断增强的过程。理解农民合作问题,尤其是目前基于制度、血缘、业缘等合力作用下的农民现代合作,对于我们如何促进农村社会的发展可以提供一些有益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