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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改革持续向市场经济体制推进,竞争已被全面引入到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加入WTO后,我国私营经济面临巨大的发展机遇。私营企业竞争实力不断增强。然而,私营企业进入自然垄断领域却面临着内部和外部的限制。进一步研究我国私营企业进入自然垄断行业的现状、路径以及适应市场经济体制放松对自然垄断行业规制,对我国私营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参考价值。本文主要采用比较分析的方法,首先对自然垄断概念进行了界定,在评述已有自然垄断相关文献的基础上,通过对国内私营企业进入自然垄断领域的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借鉴英国、日本等国的成功经验和美国加州电力改革失败的教训,提出了有效解决国内自然垄断领域的进入壁垒、促进私营企业的进一步发展的政策调整方向。本文认为,我国私营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内在素质迅速提升、运作空间迅速扩大,尽管尚面临自身实力有待加强的约束,但存在进入自然垄断行业的内在需求。我国私营企业进入自然垄断领域面临包括管理和劳资关系亟待改善、过于依赖外部环境的市场困境和政府行政性垄断、规制不当和缺乏政府有效支持等制度性壁垒。我国自然垄断行业引入有效竞争的困难在于:(1)改革理论准备不充分;(2)利益相关者利益的冲突亟待解决;(3)不同行业充分竞争的条件不一样。本文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并根据国内外关于竞争规则的制定原则,提出我国自然垄断产业规制的政策调整方向:(1)区分自然垄断性业务和非自然垄断性业务,对不同性质的业务实施区别对待的管制政策;(2)放松垄断行业进入规制的同时,着力逐步消除行政垄断,逐步消除政府部门的官僚作风,使必要的行政审批透明化;(3)放松管制时,对所有企业公平对待,营造公平公正的氛围;(4)反对垄断行为,但不反对由于竞争形成的垄断结构;(5)建立独立的监管机构,使必要的规制不因利益集团的意志而产生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