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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互联网金融业务的蓬勃发展,互联网金融模式创新不断涌现,出现了以第三方支付、众筹融资、P2P借贷、大数据金融等为代表的多种新型金融模式,对我国传统金融模式影响巨大。但是在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大量的互联网金融债务违约现象,信用缺失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制约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是造成信用缺失的重要原因,而征信体系的建设可以避免信息不对称,有效解决信用缺失问题,降低交易成本。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尚不完善,建设滞后,存在多平台数据标准不统一、信息共享不畅、风险防范能力不足、法律法规不完善等缺陷,因此研究中国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综合运用文献研究法、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分析法以及比较分析法等多种方法,界定了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的相关概念,将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与传统金融征信体系进行对比,总结出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的内涵和特点,追溯中国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的发展历程,分析了我国当前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的主要缺陷及其影响。根据信息经济学理论、交易费用理论和博弈论等经济学理论,在理论层面探讨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的建设模式和实现路径。研究概括了国外金融征信体系的主要建设模式,分析各个模式的优势和劣势,提出符合中国实际情况的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模式构想和政策建议。本文认为我国应建设政府主导、企业推动、行业治理的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提出将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与传统金融征信体系进行融合的模式构想,并据此指出了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与传统金融征信体系融合建设的基本方向,并给出示例。建议政府加强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督和管理,充分发挥中央银行在征信体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对互联网金融征信企业进行合理定位,通过征信产品和服务创新激发其参与征信体系建设的积极性;依托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的专业优势,引导形成互联网金融行业征信标准。要注重完善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的法律法规,规范信息采集规则,明确信息采集权限,在保护征信对象隐私权的基础上,实现对征信对象较为全面的信用评价;明确征信信息的适用范围和使用权限,建立追责机制,依法追究侵犯征信对象隐私权的责任;普及征信知识,提高征信权益保护意识,保护征信对象的隐私权和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财产权,建立科学的中国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