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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唐以来,一般都将近体的定型笼统归于沈、宋名下,这种观点不尽合理。有关律句范围的记载和研讨,历代颇为纷纭,而字声研究却相对阙如。本文分为上、下两编,上编考察五律、五绝、七绝、七律的定型,并侧重分析了六言近体和仄韵近体的律句和篇式。下编为(平韵五、七言近体)律句与字声研究,它是前编写作的基础。此外,本文还探讨了,与诗律发生紧密相关的李白古律、折腰体、七言一韵歌行、五、七言转韵新体等问题。具体内容如下:五律是近体声律中成熟最早的一种,其声律权舆于齐永明沈约、谢眺、王融等人创制的“永明体”,此后,历经梁、陈、隋、初唐太宗朝的发扬,至武后中宗朝的沈佺期、宋之问、杜审言、李峤、杨炯等人宣告完成,费时二百二十余年。其间,声律的完善,经历了有非律句到无非律句,有失对、失粘到失对、失粘日趋减少,乃至无有的漫长过程。徐陵和王绩的声律水平是他们各自时代中的佼佼者。五、七绝、七律的声律发展和定型也大致经历了如上一个不断完善律句、对、粘的过程。所不同者,由于各体发展的不均衡,它们的声律进化(到后期主要是粘法)大多要迟到大历才臻于结束。绝句(包括五、七绝)体制可以分为新体绝句、律绝、古绝和拗绝四种。四种体制不是每一个时期都有。主流是律绝。崔颢、李白、杜甫的七律拗体,实质是古律,它是当时七律不彻底的古体改造造成的。七律得于定型,主要渊源于七言一韵新体,尤其是七言八句一韵新体自身的声律发展,而与七言转韵新体(初唐七言歌行)关系较远。六言近体的律句有六大类。五、七言仄韵近体的律句范围,除了平韵近体的之外,还包括以下三种:“仄仄平仄平”、“平仄平仄平”和“仄平仄仄平”(孤平)。此外,平韵近体对于“(?)仄平平平”、“(?)仄()?)仄仄”两种句式的使用,有一定的前提条件,仄韵近体则没有这种限制。五、七言平韵近体的律句,主要有21种,其中以“一不论”中的7种,外加“平平仄平仄”最为常用,其次是“三不论”中的5种,其余的8种如“仄平仄平仄”、“仄平仄仄仄”等,所占比例虽不大,但也是近体律句中的一部分。“(?)仄平平平”(三平)的使用有一个多用而趋罕用或者不用的过程。此外,“(?)仄平仄平”、“(?)仄(?)仄仄”(下句不救以平声者)两种,也不宜一概视为非律句。反之“仄平仄仄平”(孤平),则应该视为非律句。自元代方回以来,拗体之论颇为盛行,降及清代,诗律中有两种“拗”之说,一为不常见的律句,一为非律句,两种性质截然相反,今人多有不辨其中区分而致误者,一为以拗名律,一为拗律混谈。较为系统的字声研究,主要始于王力《汉语诗律学》中《声调的辨别》一节,本文除了订正王先生的个别讹误之外,另外还分析“阿”、“劳”等15个字的字声。齐永明到大历的新体创作(包括近体),本无平、仄韵之分,也无一韵到底与转韵之别,不但仄韵有新体、近体之作,转韵也有。附录中《五言转韵新体述论》、《释“歌行中律体”的体制特征》两文,正是试图证成其说之作。此外,附录中《折腰体新探》、《李白“以古行律”表微》、《南北朝至大历七言一韵歌行体制演变通论》等文,也与本文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如无论是绝句折腰,还是律诗折腰,基本上都是各自声律尚未进化完成的表现之一;李白众多“以古行律”之作,实为当时方兴未艾“古律”创作潮流中的一支;而南北朝到大历七言一韵歌行体制演变总的考察,可以说是本文探讨七绝、七律律化之路的先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