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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的问题在当今社会的诸多领域都已备受关注。作为社会重要组成要素之一的教育,不断接受来自社会的新鲜事物,不断地变更、超越自己。而作为教育研究重点的教育目的也不能停止脚步,也需要吸收新鲜血液来审视自己。把教育所要培养的人从劳动者、建设者、接班人等等已有的称谓,转换为现代公民,就是教育超越自身、不是消极适应历史和社会的表现。
本文共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从公民产生的历史渊源开始来展开,以便对公民概念本身有个粗浅的认识。接着从公民资格与公民身份的角度来对公民有个更加清晰的了解,认识到谈论公民,就不能撇开公民资质而论。由于公民一词多少与国民、人民等有交叉之处,所以对它们进行辨别是必要的。这样可以从另一面对公民这个概念有完整的认识。
本文第二部分论述了我们的教育要以培养现代公民为自己职责的原因。先从我国已有的教育目的入手进行分析,得出教育目的的制定都与一定的社会背景相连的。进而根据目前的社会环境,从民族国家存在与发展的角度、和谐社会建构的纬度以及国家进行现代化建设的角度来阐述培养公民的合理性所在。
本文第三部分主要是阐述了教育应当培养什么样的公民及怎样培养。文章先就现今社会出现的问题进行论述,然后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是怎样的,接着引出教育要培养怎样的公民来应对林林种种的问题与现象。主要是从三方面来塑造公民,也就是公民应是一个有自立、有自尊的人,是一个懂得尊重他人、能与他人和谐相处的人,还是一个权责统一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