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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各国都鼓励本国公司对外投资,并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在多个国家设立子公司的跨国公司出现。跨国公司利用设立在避税地的空壳公司累积利润,实现利润转移目的,侵蚀母国税基。受控外国公司税制的出现主要就是为了规制跨国公司的这种行为。本文从受控外国公司税制的产生背景和立法原理出发,引入受控外国公司规则中控制标准的问题,并对控制标准的研究价值进行了重点分析。在此前提下对于域外典型国家和地区的控制标准立法和案例进行比较分析,归纳控制标准的国际发展趋势。最后,介绍了我国控制标准的立法及实践,并总结了其中的问题,从单边措施和多边措施两方面提出完善建议。单边措施主要包括控制标准立法、与之配套的混合错配规则以及税务执法水平的提高,多边措施主要包括受控外国公司税制和双边税收协定的协调问题、参与国际税收情报交换以及积极主动参与到国际税收多边主义的进程。本文共有三章内容,第一章主要围绕受控外国公司税制中控制标准是什么以及为什么要选取控制标准这一主题进行研究,第二章主要通过总结域外经验,归纳控制标准的立法趋势,以及国际税收向多边主义发展的趋势,为控制标准的完善提供借鉴和思路。第三章介绍我国控制标准立法现状,并提出了完善建议。第一章第一节介绍了受控外国公司税制的产生背景和立法原理。受控外国公司税制的产生背景主要由三个:延迟纳税制度和国际税收管辖权冲突为跨国公司利用受控外国公司累积利润避税提供了可能性和动机,而公司法赋予公司独立人格使得利用受控外国公司避税法律上可行,各国为国际税收管辖权冲突而约定抵免也鼓励了跨国公司到低税国设立子公司。本文随后阐述了受控外国公司税制的立法原理,会计学上体现为以权责发生制而非收付实现制作为核算基础,法律上则是针对公司独立人格的刺破公司面纱制度,税收原理是税收中性原则。本章第二节从避税地的危害出发,指出受控外国公司税制的设立必不可少,而控制标准则是正确适用受控外国公司税制的关键。最后对于控制标准相关概念特别是控制的定义进行分析,指出两权分离理论导致股份控制外其他控制类型的出现。第二章主要归纳各个国家和地区对于控制标准的立法和实践。第一节分析了美国立法,美国控制类型以法律控制为主,实际控制兜底,同时通过苹果公司避税案分析和总结美国受控外国公司税制的缺陷。第二节介绍了澳大利亚受控外国公司控制标准的立法及案例,讨论控制水平中关联方的认定。第三节介绍了欧盟反避税指令对CFC税制的建议,将欧盟反避税指令中控制标准的规定与德国立法进行比较,后通过欧洲法院的案例分析受控外国公司税制与欧盟法的协调性问题。第四节对于本章所介绍和分析的域外经验进行分析,得出控制对象、控制水平、控制标准的背景三方面的发展趋势。第三章第一节介绍了我国受控外国公司规则的立法以及其中问题。第二节提出了单边完善建议,首先应当完善控制标准相关立法,具体内容包括控制类型、控制水平、控制时间三个方面;其次,从第二章关于控制对象趋势的分析,得出应当适用改良的混合错配规则;最后,从实务角度考量,应当推动税务执法水平有效提升。第三节提出的多边建议顺应国际税收多边主义趋势,从双边协定、税收情报交换和多边公约三个方面提出具体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