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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以后,股东与管理层之间代理问题的解决寄希望于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制度成为各国公司改善治理结构重要机制之一。就我国上市公司而言,诸如管理层以权谋私、大股东采用非法手段侵占上市公司的资产等违规行为时常发生。由于治理机制的缺陷和内部人控制问题的存在,在公司治理活动中外部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受到侵害的现象屡禁不止。独立董事是否还能发挥其预期的监督效果?是否还能抑制上市公司违规行为的发生? 独立董事履职效果的衡量标准在于是否能够抑制公司违规行为的发生。本文基于我国深沪市A股上市公司2008-2015年数据,提出研究假设、建立模型及Logistic等回归分析,研究结果认为:(1)独立董事报酬和声誉机制与违规行为负相关,可以有效地抑制上市公司违规行为;(2)独立董事投入时间和精力与公司违规行为正相关,可能传递了公司违规信号;(3)独立董事规模和专业能力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这两种因素对上市公司的违规行为无法起到约束作用。本文提出的建议是:提高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规范独立董事队伍的管理,完善独立董事的激励机制,对上市公司实施整体监管与重点监管相结合的手段,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