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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撰写本论文之前,笔者查阅了大量的与本论文相关的文献资料,并且采用文献分析、实验、测验、统计测量等多种研究方法,对大学生体育锻炼与主观幸福感的关系进行探讨研究。首先,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在赣南师范学院一、二、三年级中随机选取200名大学生个体作为研究被试,使用陈作松编制的《大学生主观幸福感量表》对被试的主观幸福感水平进行测量。根据前人研究结果可知,突发事件、灾难性事件、家庭严重变故等均会对主观幸福感的水平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因此,为了更加准确地揭示大学生体育锻炼与主观幸福感之间的关系,在现有的量表中增加了以下几条重大生活事件:(l)你对自己家庭的收入状况是否满意;(2)最近你的家庭是否发生过重大变故(如重要他人去世、父母离异等);(3)你是否有比较稳定的学习成绩等项目,对最有可能影响大学生个体主观幸福感的生活事件因素进行控制,剔除了有上述因素发生的样本,共筛选出被试119人参与本项研究。其次,采用《身体锻炼等级量表》对选取的119名被试的身体锻炼量进行测量。根据问卷对锻炼等级的划分,将被试划分为小、中和大三组锻炼量组,结合《大学生主观幸福感量表》的测验结果,对三组被试的主观幸福感水平进行统计分析,结果显示中等的体育锻炼量对大学生的主观幸福感的影响最为显著,其中在情感维度上中等锻炼量对大学生的主观幸福感的影响最为明显。再次,增加“你是否会自觉参加体育锻炼”这一项到《大学生主观幸福感量表》中,根据结果将被试分为自觉锻炼和不自觉锻炼两组。然后对自觉锻炼和不自觉锻炼两组被试进行《大学生主观幸福感量表》问卷调查,对其调查结果进行独立样本T检验。统计分析结果显示,自觉锻炼组主观幸福感水平与不自觉锻炼组主观幸福感水平存在显著的差异,不自觉参加体育锻炼的大学生被试的主观幸福感的均值低于自觉参加体育锻炼的大学生被试的均值。并且他们在主观幸福感情感维度上有十分显著的差异。最后,在前面调查研究结果的基础上,选取部分不自觉参与体育锻炼的大学生被试参与实验研究。因为前人研究结果显示,中等锻炼量对被试的主观幸福感的影响较为显著,因此在本次试验中对被试采用中等锻炼量为干预手段,对被试进行为期十周的体育锻炼干预,以此来比较被试在实验干预前后的主观幸福感的差异。结果显示,经过体育锻炼,实验组的主观幸福感的水平得到了提高,且主观幸福感的情感维度有了显著地提高,明显高于对照组。通过以上研究分析得出以下几点结论:(1)相对于不自觉参加体育锻炼的被试,自觉参加的有更高的主观幸福感。(2)中等锻炼量对大学生主观幸福感有显著的影响。(3)中等锻炼量可以提升不自觉参加体育锻炼的大学生主观幸福感情感维度的水平。(4)随着锻炼时间的延长,中等锻炼量的体育锻炼对大学生个体主观幸福感情感维度影响的效应越发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