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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就备用信用证的若干理论问题和在我国的实践问题进行探讨,同时对我国现行备用信用证法律制度的完善提出建议。第一章介绍了备用信用证的一些基本概况,包括备用信用证的定义、种类及用途、法律特征、运作程序和法律关系。本章尤其关注备用信用证的定义,认为迄今还没有关于备用信用证的准确定义的事实恰恰反映了备用信用证自身的特点:即备用信用证融合了担保和信用证两种机制,并且处于不断发展创新的状态。第二章把备用信用证和相邻制度作了较为详细的比较。本章的目的在于揭示备用信用证区别于其它相近制度的根本性质。该部分首先比较了备用信用证和商业信用证的相同点和区别,认为两者之间的相同点决定了备用信用证在形式上借用了商业信用证的独立性,两者之间的不同点决定了备用信用证的功能已经超越了商业信用证而承担了担保的功能,最后得出备用信用证的本质是借用了商业信用证形式的独立担保的结论;本章后一部探讨了备用信用证和银行独立保函的区别,强调两者的区别并非在实质上的法律关系,而在于实务操作上,从而认定两者的区别表明备用信用证是一种更有优势的独立担保方式。第三章就国际组织所制定对备用信用证适用的国际惯例和公约做简单的介绍。第四章从备用信用证在我国的实务运用现状、立法现状和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三个方面探讨了我国备用信用证现状。第五章是本文的重点,探讨了我国备用信用证相关法律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这一章不仅阐述了我国法律对独立担保采取的“区分”引发的问题及建议,还探讨了我国加入《联合国独立保证与备用信用证公约》和ISP98的适用问题,并提出逐渐乃至最终取消高度集中的信用证审批权及制定和颁布有关行政规章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