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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技术竞争成为能否在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获胜的关键因素,因此国际技术贸易(即国际技术商业性转让)成为国际贸易的主要形式之一。但国际技术转让中的限制性条款却极大地限制了国际技术市场甚至是产品市场的公平贸易和自由竞争,特别是对发展中国家引进技术造成了严重阻碍并严重危害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在对国际技术转让限制性条款的规制方面,由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差异、原则和观念的冲突,使得国际社会在此方面的诸多努力付诸东流,未能在国际层面形成有约束力的统一规范。与之相反的是,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则在国内法中以反垄断法或竞争法为基础,通过一系列的行政指令、反垄断指导指南等,形成了一套成熟而完整的规制体系,对技术转让限制性条款的规制颇有成效。我国作为世界上主要的技术进口国,对国际技术转让限制性条款的规制尤为重要。而以2008年颁布的《反垄断法》为契机,通过对以欧美为代表的反垄断法规制模式的分析和借鉴,对我国在技术转让方面对限制性条款建立科学、有效的规制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要点如下:第一部分是对国际技术转让限制性条款的概述。主要论述了国际技术转让限制性条款的概念、外延及其形成原因,以及规制方式的分类,论述了国际社会的努力及TRIPs协议的相关规定。并且重点分析了对国际技术转让限制性条款进行反垄断法规制的理论基础,即论述了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的关系。第二部分是对国际技术转让限制性条款的反垄断法规制模式中的几个主要问题的分析。首先论述了反垄断法对待知识产权应当采取的基本原则和立场;其次是关于“市场”的理解,论述了在对技术转让限制性条款进行反垄断法分析时,应当考察市场的范围,即技术市场、相关产品市场等;再次,具体论述了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就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竞争关系,且对规制路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包括技术内部的竞争和技术之间的竞争、竞争者的认定;最后,就对技术转让限制性条款进行反垄断法规制的一般路径进行了一定的分析。第三部分从国别研究的视角,列举并分析了美国和欧盟在技术转让方面对限制性商业行为(条款)的反垄断法规制模式。介绍了美国和欧盟各种不同的法律、指令和指导指南,分析了它们各自不同的规制原则、方式和路径,并且寻求一定的共性,在此基础上总结了几点对我国的借鉴意义。第四部分介绍了我国对国际技术转让限制性条款的规制现状,并且在《反垄断法》的基础上,对如何进一步构建我国的反垄断法规制体系提出了一些思考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