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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迅速发展,随之公众的需求层次逐渐地从物质需求为主上升为精神文化需求为主。而我国由于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不平衡以及城乡二元结构等因素,广大农村牧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发展严重滞后于城市,始终存在着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发展的非均等化现象。进入新世纪后,我国加强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新牧区建设工作,为广大农村牧区的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与之配套的农村牧区公共服务也开始得到人们的重视。在党和国家的大力号召下,内蒙古自治区不断加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经过多年的努力和奋斗,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内蒙古公共文化服务发展的城乡差距较大,城乡二元结构、供给主体的单一、评估监督机制的不完善等因素,导致了内蒙古农村牧区公共财政投入量少、公共文化服务总量不足、农牧民的文化权利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因此,必须转变传统的理念,形成农村牧区公共文化服务的多元供给机制,加大对内蒙古农村牧区公共文化服务的财政投入力度,培养专业化的农村牧区公共文化人才,完善农村牧区公共文化服务评估监督机制,并以法律的形式保障农牧民的基本文化权利。只有这样,才能充分满足农牧民不断增长的文化需求,提高农牧民综合文化素质,推进农村牧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发展的均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