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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执政以来,先后提出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党和国家的重要工作,也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继续坚定不移地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保证,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任务,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要继续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必须继续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要把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坚决纠正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的办事不公、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坚决惩治腐败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有效预防腐败更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志。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抓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些反腐败思想的提出,充分体现了党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高度重视和进一步加强反腐败斗争的深刻思考。目前研究党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反腐败思想还是一个薄弱环节,一方面,研究多是从个别的角度进行,存在着不够系统、不够全面的缺憾;另一方面,关于这个课题的研究侧重于实践的层面因而需要在理论上进一步提升,这给笔者留下很大的发挥空间。本文主要对中国共产党在半个多世纪的中国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形成的反腐败理论进行了认真的梳理、深入挖掘和理论概括。遵循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把党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反腐败理论放到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来考察,放到中国改革开放20年的实践中来考察,体现了实践与理论、历史与现实的有机的统一,这对我们的反腐败工作有着一定的参考、借鉴价值。本文的主要内容包括三个部分:第一,党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反腐败思想的溯源。通过对中央三代领导集体的反腐败思想,即从毛泽东的“思想改造与群众运动相统一”到邓小平的“思想教育与制度建设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