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消费者保护法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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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各国实践来看,消费者问题是消费者立法的深刻社会根源,消费者问题随时代的更迭变化产生不同的问题,对消费者立法保护也是持久且常新的话题。中国人口基数大,社会情况复杂,对消费者立法保护历经23年修订,目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经基本完备,能够覆盖全社会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泰国消费者保护立法运动较早,其中实效愈涨,但基于不稳定的政治环境,泰国的消费者保护立法尚未形成完备的体系,以保护消费者、经营者、协调组织者。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泰中两国交往日益密切,特别是近年来旅游业的发展,带给了两国消费者更多的跨国消费的机会。消费者保护立法的相互借鉴途径变得顺畅,泰中两个跨境贸易产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亦成为这一问题痛中之痛。对比泰中两国不同的消费者立法保护体系,分析关于消费者权利、经营者义务、权益保护组织运作以及两国不同的罚则应对,对泰中两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很大裨益。除此之外,在互联网经济的时代大背景下,电子商务在许多国家得到迅猛发展,其带动经济增长的同时也引发了很多社会问题,这是泰中两国共同面临的问题。中国作为世界互联网第二大国,相关电子商务的立法保护相对比较成熟,泰国作为与世界无阻碍连接的互联网参与国家亦有自身不同于中国的互联网问题需要面对。在对比泰中两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余,结合互联网在社会的发展,列举典型互联网发展带来的问题,查看中国相关规定和处理方式,以为泰国互联网发展的改进提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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