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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全新的世纪中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一方面,随之而来的是引发的社会矛盾,矛盾的极端表现则就是犯罪存在并将长时间内存在;另一方面,社会也为科学文化的发展研究提供了坚实牢固的物质基础。共同犯罪作为社会的犯罪现象之一,它既是指一种共同正犯的犯罪形态,同时也包含了承继共犯的责任问题。所谓的承继共同正犯,是指在某一个犯罪行为中,先行行为人在之前先实施了一部分的实行行为,后行行为人知道该情况之后而参与其犯罪,与先行为人之间进行意思沟通,主观上形成了实施犯罪行为的共同意思,并在客观上与先行行为者单独或者共同实施剩余的实行行为的情况。承继共犯的责任问题是大家讨论的重点是客观存在的,我们既不能全部肯定,也不能全部否定,而应该在具体情况下有条件的予以承认。具体而言本文分为以下四个部分:第一,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共同犯罪存在并将长时间内存在的问题,深刻了解本文论点研究的意义与价值,并且结合国内外的研究现状以及在承继共犯中各方所持有的态度以及分歧之处所在,为接下来深入讨论承继共犯犯罪提供了以些理论上的支撑。第二,着重分析了承继共犯的概念、在此基础上对承继共犯的存否问题出现了肯定说与否定说等大家激烈的探讨,并对承继共犯在时间、主观、行为条件等方面来分析承继共犯。具体有关针对承继共犯的犯罪存否问题的各种学说内容在以下文章中会有详细说明,在此不加以赘述。第三,在承继共犯的认定问题上分别从一般承继共犯认定与特殊承继共犯的认定两个方面来分析认定问题。该一般承继共犯主要围绕承继共同正犯和承继帮助犯展开论述,而特殊承继共犯的认定则是分别从承继共犯在继续犯中、承继共犯在结合犯中、承继共犯在连续犯中的认定来加以详细阐述并进行深入分析。第四,通过上述的分析,最后提出了承继共犯的责任承担的问题。在理论上出现了关于承继共犯刑事责任承担的不同争论,其中有肯定说、否定说、限定的否定说。并着重分析了在实践中出现的承继共同正犯的责任承担、承继帮助犯的责任承担、特殊承继共犯的责任承担。通过本文对承继共犯的研究,希望能达到的目的是:第一,对承继共犯的基本概念和内容进行相应的研究,使承继共犯形成了一个完整清晰的理论体系,梳理并解决一些基本的问题,引起学者和司法界对这一问题的重视,从微小处着手来充实共同犯罪的基本理论,使共同犯罪的理论更好的向前发展;第二,我们应该在理论研究成果比较丰富的前提下,用于指导司法实践的发展。解决司法实践中有关承继共犯的定罪和量刑问题,对司法实践提供必要的智力支持,将理论与案件事实相结合,为实践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