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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时期,作为妇女实现经济自主和人格独立的基础,女子职业被视为通向妇女解放的必经之路而被大力提倡。在诸多女子职业中,新闻业的特殊性在于:一方面,和所有的职业一样,它为知识女性实现经济独立提供了实践机会;另一方面,近代以来新闻业在传播新思潮方面的巨大能量同样在妇女解放运动中得到充分体现。因此,从事新闻业的女性,不论是作为妇女解放的实践者,还是女权话语的建构者,她们的自我意识与主体认同,及其在现代中国社会性别话语的再生产中所扮演的角色,都值得加以研究。本文主要从性别与职业两个维度出发考察女记者身份认同形塑的历史过程。借助历史学家琼·斯科特的“社会性别”这一分析框架——即将社会性别视为关于两性差异的社会文化建构,可以通过文化象征、规范性概念、社会组织和机构,和主体认同四个层次加以分析——本文考察政治经济教育等制度、社会文化思潮以及新闻业的职业化进程,对女记者职业实践的性质与范围带来的影响,以及在不同历史情境中女记者的自我意识与职业实践的关系。由于这是一个在具体的历史场景中展开并不断变化的历史过程,本文选取四个具有时代典型性的个案加以剖析:五四后期天津女星社、二三十年代《大公报》女记者蒋逸霄、三十年代中期南京、上海两地的女编辑,以及四十年代中期的上海女记者。在个案考察的基础上,本文归纳了民国时期女记者身份认同上的两种类型:性别意识主导的女记者和职业意识主导的女记者。性别意识主导的女记者抱持妇女解放的政治诉求,关心妇女问题,把自我解放和帮助其他妇女实现解放作为人生价值的终极体现。在这一身份期待中,从事新闻业是她们实现理想的途径而非目的,其报刊实践带有为妇女赋权的自觉意识和行动主义倾向;职业意识主导的女记者几乎没有明确的女权诉求,也很少参与到与妇女问题的讨论和行动中去,她们更加认同的是新闻业内普遍接受的职业规范和评价标准(如报道重要新闻等),以此作为自我价值实现的标志。为了能够以职业技能、而不是性别特质被公正的评价,她们运用各种话语策略建构性别中立的职业认同。总体而言,作为女权话语的建构者、妇女运动的行动者、妇女生活的代言人和妇女解放的实践者,民国时期的女记者在建构新的女性主体,以及赋权女性参与社会文化变迁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时,女记者的职业实践也给报纸带来了新闻采编视角和题材内容上的变化,她们的主体经验同样丰富了我们对民国时期新闻业的职业化历程和新闻从业者职业认同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