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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旅游成为新的消费热点,与此同时旅游房地产也随之被热炒,被追捧为新的投资热点和消费热点。但是,由于发展历史较短,旅游房地产在我国还未形成规模,没有现成的开发模式可以遵循,对于相关的理论基础和国家需要给予提供保障的法律法规都有待健全。芒市作为新兴的旅游城市,旅游与房地产的结合产业出现及其明显有效的极佳发展势头,但是在产业发展过程中也暴露明显的问题,要从立法的层面给予重视和指导。本文按照“必要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分析问题-提出对策”的顺序,采用定性分析、理论与实际相联系的研究方法,对芒市旅游房地产开发问题进行了研究。全文共分六章:第一章绪论,从本文研究的出发点作为问题的提出,并给出了本次研究的理论基础,本次调查研究的实际意义和价值,并给出研究内容及所涉及方法。第二章有针对性的将整体旅游房地产开发水平,开发趋势加以评析。论述了影响旅游房地产不同的因素的影响范围。第三章探讨该地区发展旅游房地产的优劣势,房地产公司的发展方向及转型意义,该地区旅游房地产的可持续发展性。指出小城镇旅游房产发展的推动力和旅游发展条件分析,以及旅游房产开发中可以结合的措施。第四章对德宏州暨芒市旅游房地产开发进行研究,并提出德宏州暨芒市旅游房地产开发模式选择的意见。第五章芒市旅游房地产模式选择评价,对于建议芒市采用的开发模式采用层次分析法及模糊综合评价方法进行了评价及论证。第六章结论与展望,将文中论述的薄弱点加以总结和分析,以及对该市乃至全国的旅游房地产的影响和对相关立法的启示。本文将芒市作为绿色原生态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考察对象,通过大量的实证材料,对芒市所处的开发阶段、开发趋势给予了描述和评价,对芒市建议采用旅游住宅地产(第一居所)和“农家乐”两种开发模式,提出将独特的自然资源,结合地区现有的接待能力,消费取向等因素进行考虑对于地产行为所涉及的相关单位和企业,尤其是西南部的具备旅游房地产开发的地区的开发单位进行同类别开发行为,给予积极有效的理论支持,并作为可供参考的实践先导供相关地区进行分析,对旅游房地产项目开发和相关的管理部门具有一定的指导和参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