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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奥运会在北京成功召开,2010年世博会将在上海举办,中国作为正在崛起的国家,与世界各国的交流不断增多,英语也随之进入我们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全国各地公共场所的汉英双语标示及提示语也越来越多。然而目前中国的公示语翻译状况却无法令人满意,各种错误及不规范现象比比皆是,严重影响了我国对外交流的国际形象。公示语翻译研究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进入21世纪后,它才成为学界关注的热点,成为我国翻译研究的新领域。近年来,公示语研究取得一定进展,比如公示语研究中心的成立和一些专业网站的建立等。就其研究成果来看,公示语翻译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公示语的定义、功能、信息状态、本文类型、语言和文化特点,公示语翻译的错误归类及其产生原因,公示语翻译的方法,应用各种翻译理论探讨公示语翻译问题等。尽管公示语翻译研究在不断深入,它仍然是我国翻译界的一项十分紧迫而严峻的课题。因为长期以来,公示语翻译研究大都停留在微观层面的数据收集和纠错阶段,翻译界对此展开研究还不够系统,还没有深入到从宏观高度上用可行的理论系统地指导公示语翻译,缺乏操作性强的理论模式去灵活地指导实践。而在传统的翻译理论中,无论是近代严复的“信、达、雅”,还是现代鲁迅的“宁信而不顺”等,基本上都是针对文学翻译而言的,讨论的是如何使文学翻译尽可能做到艺术上形式与内容的完美统一。因此这些对于如公示语这样的应用型文本的翻译缺乏有效性和针对性,无法实际解决公示语翻译的问题。因此,公示语翻译的深入研究需要加深相关理论的支撑与指导作用。本文以功能翻译理论为框架,试图从一个新的角度研究公示语的汉英翻译。公示语是指在公共场所向公众公示须知内容的语言,它包括标识、指示牌、路牌、标语、公告、警示等等。公示语在规范社会行为,调节人际关系,提高生产效率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为此,世界各国政府,不同行业,盈利和非盈利机构都极为重视公示语的规范和使用。公示语具有指示、提示、限制及强制四种应用功能,具有简洁、规范、统一、醒目、方便等语言特点,并且根据其功能、信息、使用地点的不同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种类。功能翻译理论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功能”是指注重于文本或翻译的功能,而“功能主义”一词泛指用功能的途径研究翻译的多种理论。德国学者克里斯蒂安·诺德(Christlane Nord)曾给功能翻译理论下过定义:“翻译的‘功能主义’就是只专注于文本与翻译的一种或多种功能的研究”。功能翻译理论是采用这类研究方法产生的多种功能的一个“广义术语”。当代功能翻译理论以德国的功能翻译派为主流,该学派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理论是主要包括莱思的文本类型理论,霍斯曼特瑞的翻译行为理论和弗米尔的目的论,这些学者的理论都把翻译研究和语言功能结合了起来,都从语言和文本的功能角度分析了翻译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根据功能翻译理论,翻译不再是一种语言到另一种语言的文本形式转换,而是为另一种文化的受众创造出能够在不同语境中实现特定功能的目标文本的生产行动。翻译行为论认为翻译行为的目的在于传递跨越语言与文化障碍的信息,该理论强调译文在译语文化中的交际功能,其理论价值就在于把翻译放在社会文化语境中来讨论。根据莱思的文本类型理论,翻译的功能优先于对等论的标准,她认为该理论可以帮助译者确定特定翻译目的所需的合适的对等程度。莱思根据布勒的语言功能理论,把文本类型分为三种:信息型、表情型、操作型,并总结了各种文本类型的特点及其与翻译方法的联系。“目的论”作为功能翻译理论的核心理论,是指决定翻译过程的最主要因素是整体翻译行为的目的,一切翻译活动由它的目的决定:翻译的最高原则是“目的准则”,根据目的准则,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整个翻译行为的过程,即“目的决定手段”(The end justifies themeans)。本文以功能翻译理论为理论框架,采用描述性和对比性分析方法,对所搜集到的语料进行归类分析,用理论指导实践。通过分析,本文得出以下三个结论:第一,公示语的翻译应以读者(受众)为中心,以交际需求为目的,根据文本类型理论,公示语主要属于操作型文本,其文本功能是感染接受者,诱出所期望的反应。第二,根据目的论,目的准则是指导公示语翻译的中心原则,即公示语翻译的目的决定其翻译方法。另外,连贯准则和忠实准则对公示语翻译也有积极的指导作用。前者要求译文必须符合语内连贯的标准,即译文必须能让接受者理解,并在目的语文化及使用译文的交际环境中有意义。而后者指原文与译文之间应该存在语际连贯一致,即忠实于原文,而忠实的程度和形式则由译文目的和译者对原文的理解程度决定。第三,经过分析,作者对现有的公示语翻译错误进行了归类,归纳为语用错误,文化失误,语言错误,并运用功能翻译理论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法。总之,将功能翻译理论应用于公示语翻译,能更有效、更有针对性的解决公示语翻译的实际问题,也更易使译文具备交际功能、符合预期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