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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政策是我国环境管理体系中一项基本政策,国内自“九五”开始就对特定污染物设定了总量控制目标。水污染物总量初始分配是总量控制政策的关键技术,是排污权交易的前提。湖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尚处于试点工作中,特别是化学需氧量初始分配方案至今缺少相对完善的分配体系。针对湖北省缺少水污染物初次分配的情况,以主要污染物总量分配方法比较分析为基础,对国内多种水污染物初始分配技术进行了横向比较和论述。对湖北省近几年地表水环境资源统计数据和相关年份主要污染物数据进行了统计分析研究,比较了容量总量控制与目标总量控制,建立了适合湖北省的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分配体系,明确了省级行政区→区域(市、县)→点污染源的总量分配方法。其中,区域到子区域的分配过程采用基尼系数法作评估和优化,区域到点源的分配过程采用综合法做分配,且采用变异系数法计算权重,最终分配结果的公平性用基尼系数法进行评估。评估结果表明,综合法较好的保证了分配过程的公平性。以1+8城市圈各城市和武汉市各工业行业为分配对象做分配示范,为湖北省新近实施的排污权交易计划提供了可靠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