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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新世纪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三农”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胡锦涛同志强调“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这是党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它反映了我国经济社会进入新阶段的客观要求,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我国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大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农村发生了历史性的深刻变化,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局面并没有打破,实现全面小康的宏伟目标重点和难点都在农村。要切实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必须解决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需矛盾,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总量严重不足、城乡差距不断扩大是我国当前存在的现实问题,因此,加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研究,对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分为了四个部分第一个部分是导论,阐述研究本文的原因、论文的基本框架和研究方法等;第二个部分是借用公共产品理论作为基础工具,评述了农村公共产品的内涵、特征,更深刻的认识到新农村建设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相关性;第三个部分第一节依次描述了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从人民公社时期、家庭联产承包时期和税费改革后三个时期的历史进程,通过分析这三个时期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共同点、区别、是否适应当时的社会制度以及要修改的问题等为新农村建设时期进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创新打下坚实的基础,第二节提出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效率不高的基本问题,第三节从政府财政投入不足、城乡产品供给不平衡、供给主体单一三个主要方面分析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第四个部分仍然是从加大政府公共财政对农村的投入、创新多元化供给主体的模式、建立城乡统一的供给体系三个方面创新,提出解决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问题的若干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