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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14年12月31日,我国共有主板上市公司2652家,上市公司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上市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对于国民经济的影响举足轻重。公司发展到一定阶段,需要扩大规模或者建立新项目,而实现扩张或新建项目的制约性因素就是资金。能否融到发展所需的资金,决定于上市公司的融资能力。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融资能力可谓是影响上市公司竞争力非常重要的因素之一。本文探讨资产专用性对上市公司融资能力的影响。选取盈利能力、营运能力、成长能力等指标以主成分分析法合成三个综合评价指标分别作为债务融资能力、权益融资能力和融资能力的替代变量,用无形资产与研发支出之和占总资产的比重以及固定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作为以强专用性资产表示的及以弱专用性资产表示的资产专用性的衡量指标。在梳理国内外关于融资能力和资产专用性文献综述的基础上,以MM理论、权衡理论、代理理论、交易成本理论、优序融资理论等理论为指导,提出假设,以2010-2014年间沪市和深市主板的上市公司为本次研究的样本,运用多元线性回归的方法进行实证研究,得出结论显示:资产专用性与上市公司债务融资能力负相关,与权益融资能力正相关;资产专用性与上市公司融资能力负相关。针对上市公司的融资问题,本文提出了以下建议:资产专用性程度高的公司应尽可能选用权益融资的方式来筹集资金;若要提高上市公司的债务融资能力或总体融资能力,在不影响公司战略的情况下,须尽可能减少强专用性资产的构建;对于确实需要构建强专用性资产从而融资能力较低的公司,本文建议政府部门出于发展当地经济的考虑,可以设立特定投资基金以解决这类公司融资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