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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城长沙,在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一直成为湖南地区的行政权力中心。长沙地处湘中,位于湘江下游的河谷地带,南通灵渠,依附衡岳,北接滨湖,吐纳洞庭。本文研究民国时期长沙地区主要是今天长沙市区、望城县、长沙县、宁乡县及浏阳县。民国时期受地形、气候等自然因素影响,加之当时社会动荡不安,使得民国时期长沙地区自然灾害频繁。灾害以水、旱灾为主,伴随着虫灾、风灾、雹灾等其他灾害,给人民生活带来了巨大危害。随着人类文明不断进步,科技不断发展,人类防灾、抗灾能力也在不断提高,但灾荒并未退出历史舞台。因此,研究这一地区自然灾害是非常有必要的。本文在搜集民国时期长沙地区自然灾害史料的基础上,详细叙述灾害发生的情况,并深入探究灾害发生的原因、减灾防灾及赈灾救灾措施以及自然灾害发生所带来的影响等。民国时期长沙除经常发生水、旱灾外,还发生了地震、风灾、雹灾、虫灾等其他自然灾害。这些灾害虽然不像水、旱灾那么频繁,但同样也给长沙的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不利影响。民国时期长沙自然灾害频发,主要受两方面因素影响:一是自然因素,包括气候、地形等因素;二是社会因素,主要集中于政治和经济方面。一般来说,灾害发生除了受自然因素影响,更多的是人为因素的结果。民国时期政局动荡,兵事连年;防灾赈灾不力;农民抗灾能力弱;水利失修都是造成灾害多发的原因。面对灾荒,湖南各界都曾做了一些努力。如在减灾防灾方面,政府采取了建仓储粮、兴修水利、植树造林等措施;在赈灾救灾方面采取蠲免赋税、急赈、工赈、施医舍药等措施。这些举措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灾害造成的损失,但由于政府财政拮据,官员贪污腐败、中饱私囊,使得减灾防灾、赈灾救灾都难以发挥实效。除了政府的救灾外,民国时期还出现了一些慈善机构,如当时湖南最为健全的近代义赈机构——华洋筹赈会,这些慈善机构在灾害赈济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荒政的近代化。尽管有一些赈灾救灾措施是有效的,但是灾害的发生不可避免的给农业、工商业、社会秩序等方面造成极坏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