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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国内有关典当的法律法规,台湾的《当铺业法》,以及香港的《当押商条例》为基础,对典当的概念、性质和特征进行分析,从而论述其变化。如当物范围的扩大及其缘由;典当历史特征的保留与变化;典当的时代特征——资质性及融资性。其次,论述典当的发展与物权规则的关系。典当的发展多数是依托于物权法的完善,如公示交付制度的完善;不动产、财产权利相关保障制度的完善等,同时典当担保规则类似于物权中担保规则也有利于典当的发展,而其中不同之处又有何影响。典权属于物权规则,曾经可以和典当分庭抗礼,但现在典权的没落可能带来典当更好的发展。典当的法律适用问题较大,仅有《典当管理办法》明显不足,故典当的参考适用尤显重要,其最好的参考在于债法,其借贷部分和保管部分似于《合同法》中借款合同及保管合同,故其相关规则可以参考适用。同时,典当合同还可以借鉴买卖合同中的相关规则。所有这些都有利于典当行为的规范化。典当在组织形式上适用《公司法》规定,其他许多地方也可以参考适用,但现在的规定却与此相反。典当与犯罪的关系异常紧密,如收赃、销赃和窝赃,如何防范此种犯罪的发生亦为重要。参考适用毕竟不甚便捷,完善典当本身的法律法规才是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