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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估人是保险中介人的主体之一,和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一起构成了保险中介市场的三大支柱。保险公估制度是关于保险市场公估人行为规范的总称。完善的保险公估制度是保证保险公估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2000年以来,我国的保险公估业进入快速发展时期。但目前保险公估制度建设处于相对滞后状态,不利于保险公估业的发展。本文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角度出发,借鉴其中的经济人假设、制度变迁理论、制度可移植理论对我国的目前的保险公估制度从制度环境、非正式约束、正式约束及制度实施机制等几个方面进行深入的分析,并参考借鉴国外发达的保险市场,对我国的保险公估制度的创新安排提出了较为全面的建议。本文除绪论外由六章构成;第一章对保险公估人及保险公估制度进行概述;第二章简要介绍了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概念及原理以及对保险公估制度研究的理论价值;第三章对我国保险公估的发展及其制度进行评析;第四章对部分经济发达国家的保险公估制度进行考察评析;第五章介绍我国保险公估制度创新模式选择。主要从创新环境、国外借鉴、创新目标以及制度变迁模式的选择四个方面进行论述;第六章主要从保险公估模式的确立、保险公估人组织形式、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保险公估人行为规则、保险公估制度实施机制等方面对我国保险公估制度创新安排提出具体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