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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加速发展带动城市化进程加快,从而导致土地供求矛盾愈发凸显,土地征收逐渐成为政府缓解该矛盾的重要手段,由此引发的政府与农民集体之间的利益分配问题也逐渐成为焦点。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失地农民作为弱势群体,一直处于被动地位,失去了基本的生活保障却未得到合理的土地增值收益。基于该现状,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应进行土地征收制度改革,改革的关键点就在于合理分配土地增值收益、确定最优分配方案,切实保障农民利益。本文在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的背景下,以长春市九台区为研究对象、以保证失地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为目的、以土地增值收益的科学分配为重点展开研究。利益相关者的贡献值和所承担风险的大小均影响收益分配,因此,本文采用Shapley值法确定土地增值收益在政府和农民集体之间的初步分配方案,以SD软件为平台,运用ANP确定风险评价体系中各因素的权重,并修正初步分配方案,再核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地块的收益、结合问卷调查结果,验证分配方案的合理性,最终确定九台区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的科学方案。本文的研究成果可为土地增值收益的均衡分配提供理论支撑,为探索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的新思路提供科学依据。研究结果表明:(1)应用Shapley值法根据参与者的贡献值大小确定政府和农民集体应按照13.68:1进行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双方应得数额分别为35.44元/m~2和2.59元/m~2;(2)经风险评价体系修正后,土地增值收益在政府和农民集体之间的合理分配数额应为34.54元/m~2和3.49元/m~2,分配比例为9.91:1;(3)经核算,九台区农民集体通过入市可获得的收益为38.38元/m~2,通过土地征收可获得的收益为37.99元/m~2,二者大体相当,符合改革要求。(4)本文为科学确定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基于SD软件平台,选用ANP确定权重值,充分考虑到了各因素的相互关系,且不会造成评价信息的重复,今后对于同类研究,均可考虑应用该软件,既方便快捷,又高效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