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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有企业改革持续稳步推进,虽然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依然存在经营主体地位缺失、委托代理关系不清晰、缺少有效的激励机制等问题。同时,在某些行业,部分国有企业依靠垄断地位挤占民营企业市场,形成不良竞争,极大的限制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2015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了国有企业现存的矛盾与问题,明确了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态度与方向,强调国有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必要性与紧迫性。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进一步完善了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路径,促进国有企业改革新局面的形成。至此可见,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进入纵深发展的阶段。本文以文献研究法和案例研究法为主要的研究方法,以云南白药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为例,对我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财务绩效及路径优化进行研究。本文以云南白药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过程为主线,梳理云南白药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动因、改革的路径,分析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财务绩效,识别出此次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此次改革的路径进行优化。首先,本文对此次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路径进行了梳理。此次改革主要经历了以下两个阶段:第一,新华都作为战略投资者加入,股权比例呈现50%:50%的态势;第二,江苏鱼跃科技的加入,股权比例呈现45%:45%:10%。其次,本文对云南白药混合所有制改革前后的财务绩效进行了分析,主要包括改革前后企业的资本结构变化、财务状况变化、行业地位变化以及“大健康”产业的发展情况。再次,结合此次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基本路径,本文指出了此次引入战略投资者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径存在的四点问题:第一,随着云南白药的长期高速发展,员工的薪酬增长水平明显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同时随着医药行业大范围的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引入,云南白药在此次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并未采取该项措施,极其不利于激发员工积极性。第二,此次混合所有制改革并没有改变两个经营主体同业竞争的事实,存在较大的内部竞争风险与决策效率低下的问题。第三,企业的经营管理效果并没有显著提升,通过第三章与第四章的分析,本文发现在此次混合所有制改革中战略投资者发挥的作用十分有限。第四,企业的投资效率无显著提升,在对云南白药混合所有制改革前后年度的投资规模与投资机会的分析后本文发现,改革并未对企业的对外投资提供显著帮助。最后,针对以上问题,本文提出了优化云南白药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径的三个建议:第一,基于云南白药改革路径视角,提出引入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促进员工的积极性,增强企业的研发活力;采取整体上市的改革路径,通过云南白药吸收合并白药控股降低两大经营主体并存导致的风险。第二,基于云南白药内部治理的视角,提出合理利用战略投资者优势,新华都的主要业务集中于零售行业,因此云南白药在利用战略投资者优势时应注重销售环节的运用,而非前期的研发与成本管理环节;完善公司经营能力,在近年来的云南白药经营状况中可以看到,一方面企业的研发活力不断下降,另一方面企业的产品质量控制能力不足,因此,针对自身的经营管理问题,云南白药应积极解决,提升国有企业的活力与效率。第三,基于政府引导的视角,提出加强政府引导力度,政府引导应当与供给侧改革相结合,做好顶层保障与外部监管,保障外部投资者的利益,促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纵深发展。本文的结论主要包括以下两点:第一,国有企业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不应仅仅实现形式上的改制与股权变更,更应该实现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的融合,从而为企业提供显著的积极影响;第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路径并不是单一的,而是应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对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路径进行分析并做出最优选择。本文的主要创新点在于:第一,本文以具体的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案例对改革前后的财务绩效进行更加系统全面的研究;第二,本文通过案例分析指出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企业以及政府政策层面对路径优化的建议。